前言: 自003航母開始建造,航母艦載機選型討論就一直熱鬧非凡,殲-15艦載戰鬥機先天不足,未來必須使用隱身艦載戰鬥機,殲-20戰鬥機的成熟度和效能超群,但在競標新一代艦載機時,效能遠遠不如殲-20戰鬥機的殲-35戰鬥機卻成為下一代艦載機。
一:殲-20隱身戰鬥機
殲-20隱身戰鬥機是中國21世紀初源自中國空軍718工程,研制目的是擊敗美國空軍的F-22戰鬥機,因此設定起點非常高,采用了雙發、DSI進氣道全動雙垂尾,升力體加邊條翼與鴨翼布局,氣動設計是現代戰鬥機中最復雜的,兼顧了高亞聲速和超聲速能力,可以說達到最高的水平,配套的渦扇15發動機後推重比達1.3,超聲速巡航速度達到1.8M,雷達反射截面積、超機動能力也不輸F-22戰鬥機,機長比F-22長2米,空重卻輕了一噸。
殲-20戰鬥機在機腹和進氣道側面設有3個彈艙,可以掛載4枚射程150千米「霹靂」-15遠端空空導彈或6枚射程100千米的「霹靂」12改型中距空空導彈,兩側彈艙則各掛載1枚「霹靂」-10近距格鬥空空導彈,作戰前將可導彈伸出艙外,然後關閉彈艙門,不影響隱身能力和飛行阻力,比F-22只能臨時開啟艙門將導彈導引頭伸出艙外的設計更合理,殲-20機翼下還有4個外掛點,每個可掛載了2000升副油箱或1.5噸重導彈,對地(海)攻擊作戰能力遠高F-22戰鬥機和F-35戰鬥機
第二代有源相控陣雷達的天線陣面尺寸比F-22戰鬥機大0.1米,T/R元件比F-22戰鬥機多200個,對空探測距離比F-22戰鬥機遠60公裏,比F-35戰鬥機遠120公裏,作戰半徑,還裝備了F-22戰鬥機沒有的光電分布孔徑系統和光電瞄準系統,全綜合大螢幕玻璃化座艙以及頭盔瞄準具等先進器材,擁有極強的目標探測及周邊態勢感知能力,無論是超視距空戰還是近距離格鬥,殲-20戰鬥機都是F-22戰鬥機最兇悍的對手,對美國F-35C戰鬥機更是占有壓倒性的優勢,F-35C戰鬥機戰鬥力只有殲-20戰鬥機的70%,3架F-35C戰鬥機才頂2架殲-20戰鬥機。
二:殲-35戰鬥機
F-35C戰鬥機更像中國另一種隱身戰鬥機-FC-31,沈飛研制的FC-31隱身戰鬥機應該是中國第五代隱身戰鬥機競標的失敗方案,沈飛自掏腰包繼續研制,計劃用於出口,FC-31空重12.5噸,與F-16、F/A-18C/D以及米格-29同屬的中型戰鬥機,氣動布局融合了F-22和F-35的特點,彈艙和F-35一樣沒有側彈艙,機腹彈艙只能掛載4枚中距空空導彈,采用RD-93發動機時推重比只有1.1,作戰半徑比F-35高100千米,比殲-20戰鬥機低800千米。在FC-31基礎上改進的殲-35戰鬥機采用WS-13渦扇發動機後,基本效能和F-35C戰鬥機差不了多少。
雖然殲-35戰鬥機的成熟度和效能都難以匹敵殲-20戰鬥機,但有一個優勢就是尺寸小,殲-35戰鬥機長約17米,翼展約12米,占據的甲板面積只有殲-20的55%~60%,殲-15戰鬥機投影面積為155平方米,殲-35戰鬥機應該在140平方米左右,「遼寧」號航母如果用殲-35戰鬥機替代尺寸和殲-20戰鬥機差不多的殲-15戰鬥機,4000平方米的機庫可多裝3-4架,甲板可多停放5架,載機量多出近50%,可以有效緩解戰鬥機不足的問題,尺寸較小在甲板/機庫內排程空間也更充裕。
美國海軍一直以F-14戰鬥機為遠端防空首選,但F-14戰鬥機投影面積達190平方米,6800平方米的「尼米茲」級只能裝載35架,艦載戰鬥機越少,投入各方向的戰鬥機數量數量就越少,防禦密度就越低,防空空隙自然也就越大,這個的弱點只能靠集中2艘甚至3艘航母和搭載A-4攻擊機來承擔近距防空任務來克服,直到F/A-18多用途戰鬥機服役後才重新恢復中距防空圈,冷戰後沒有了對手爭奪海空控制權,美國海軍才敢於放棄F-14重型戰鬥機,選擇各方面效能平衡的F/A-18E/F作為主力艦載戰鬥機,中國采用重型艦載機的航母同樣面臨這個問題。
三:殲-20隱身戰鬥機的防空能力
小與多既是優勢,同時也是弱點,重型戰鬥機一直美國航母的首選,重型戰鬥機雖然尺寸較大,但防空攔截能力比殲-35戰鬥機有著壓倒性的優勢,對於航母編隊防空能力有著巨大的增強效果,航母戰鬥機對速度要求相當高,F-4和F-14戰鬥機發動機就是設計可以無限制使用加力燃燒室,以便能從起飛開始就全加力趕到攔截點,殲-20戰鬥機的1.8馬赫巡航速度比F-22還高,自然也高於殲-35戰鬥機,除了速度,中型戰鬥機的航程和載荷也是劣勢之一。
F-14重型戰鬥機為對付攜帶遠端導彈的反航母轟炸機群,戰鬥機的巡邏半徑增大到了550千米,在保持2分鐘格鬥空戰和20分鐘著艦復飛油量下可在離航母240千米處巡邏2小時,或者在離航母800千米處巡邏30分鐘,殲-20戰鬥機內部燃油9噸,作戰半徑可以達到2000千米,艦載改進後結構會增重7%一11%,作戰半徑可能減到1350千米,可在離航母700千米處巡邏1小時5分鐘,殲-35戰鬥機內部燃油7噸,作戰半徑只有1150千米,同樣條件下只能巡邏45分鐘,還是沒艦載改進的數據。
以航母一天最多可出動200架次算,殲-20戰鬥機每架次可飛5小時,每架一天可飛3.33次,30架一天可飛500小時,其中400小時用於防空,殲-35戰鬥機每架次可飛4小時,一天可飛400小時,從作戰效率上看,殲-20戰鬥機優於殲-35戰鬥機。而且殲-20戰鬥機還比殲-35戰鬥機多裝載2枚空戰導彈,多一次迎頭攔截機會,在執行中等距離攔截任務時,殲-20戰鬥機的綜合戰鬥力是殲-35戰鬥機的1.55倍,雙機編隊的戰鬥力相當4機雙編隊的殲-35戰鬥機(因為3機編一隊太多,也無法編兩隊)
殲-20戰鬥機具備超巡作戰能力,超巡飛行油耗比要加力才能超音速三代機下降了一半,超音速截擊作戰半徑增加一倍,增加的巡邏戰鬥時間比殲-35戰鬥機高17%,可以在更遠的距離上攔截敵機。F-35C戰鬥機作戰半徑1100千米,當雙方航母相距900千米時就可發動攻擊,如果殲-20戰鬥機在550千米處巡邏,F-35C戰鬥機的JSM隱身反艦導彈射程555千米,考慮到殲-20戰鬥機的空空導彈射程,除非擁有足以壓倒殲-20戰鬥機的護航力量,否則就要突防100千米,殲-20戰鬥機有更大的作戰半徑,自然更適合航母編隊的防空作戰。
前出巡邏戰術可大振幅向外推進防空圈,壓縮敵方攻擊機的攻擊強度,迫使采取比直線多2.2倍倍的遷回機動以回避殲-20戰鬥機的攔截,讓F-35C戰鬥機勉強夠用的航程變得不夠用了,「拉斷」的攻擊機航程會明顯增加攻擊組織的復雜性,加大所需的攻擊、護航、加油及電子戰機的數量,最終削減用於攻擊的火力,正如美國海軍在裝備F/A-18E/F戰鬥機後,很多航母指揮官仍然認為中型戰鬥機無論如何也無法與重型機拼戰鬥力的,重型戰鬥機可以直接提供100%的戰鬥力,中型戰鬥力只能提供70%。
四:殲-20隱身戰鬥機的攻擊能力
在攻擊能力方面,航母距離敵方越遠,敵方要搜尋的海域就越大,如果艦載機作戰半徑是600千米,攻擊距離600千米就只能沿直線飛向目標,敵方只需根據來襲方向和飛機作戰半徑,搜尋航母與目標連線為中軸正負約15度的範圍,就發現航母位置,如果作戰半徑增加到840千米,攻擊距離還是600幹米,敵方搜尋範圍就擴大到航母與目標連線為中軸正負約60度的範圍,搜尋面積增加4倍。如果攻擊距離是900幹米,搜尋面積就達100萬平方千米。
如果中國航母裝備殲-20戰鬥機,可以距離美國航母1300公裏處即可發起攻擊,如果中國航母裝備殲-35戰鬥機,攻擊半徑就要縮小200公裏,003航母最多可搭載45架殲-20戰鬥機,甲板停放30架,一個波次就可出動30架,6架負責護航,4架負責電子戰和空襲效果評估,10架執行對地攻擊任務,如果換成殲-35戰鬥機,那麽甲板載機增加到40架,執行對地攻擊任務的戰鬥機可增至20架,隱形狀態下10架殲-20可以攜帶20噸彈藥,20架殲-35戰鬥機也是攜帶20噸彈藥,而非隱形狀態下殲-35戰鬥機攜彈量則超過殲-20戰鬥機40噸。
假如隱形狀態下需要投彈20噸才能消滅目標,殲-20戰鬥機只需出動10架,而殲-35戰鬥機需要出動20架,假如非隱形狀態下需要投彈40噸才能消滅目標,殲-20戰鬥機只需出動5架,而殲-35戰鬥機需要出動7架,最大起飛數量也決定了航母的作戰能力,航母一般會在飛行甲板上停放40余架飛機,搭載近20米的殲-20和18米的殲-35戰鬥機數量差異為:2x31+18=3架,假如全部為戰鬥機,差異是:2x39+18=4架,兩者的攻擊波數量只差1架,殲-35戰鬥機的攻擊波並沒有數量上的優勢。
目前美國海軍還能維持3~4個航母戰鬥群和近200架艦載戰鬥機,中國航母還處於起步階段,至少在2030年前在艦載機數量上,中國還處劣勢,能夠投入攻擊的艦載戰鬥機規模相當有限,每架艦載戰鬥機都是寶貴的,如果殲-35戰鬥機用來執行對海打擊,彈艙只掛載2枚空空導彈和2枚反艦導彈,殲-20戰鬥機彈艙可載2枚空空導彈和4枚反艦導彈,武器數量高1倍,單機火力越強,投入攻擊的艦載戰鬥機數量就越少,一架能夠向目標投彈4枚的艦載戰鬥機效率高於兩架各可投彈2枚的艦載戰鬥機。
五:殲-35戰鬥機的優點
當然殲-35戰鬥機也不是毫無優點,實戰不是一對一單挑,而是綜合能力的對抗,如果殲-35戰鬥機殺出第一島鏈,那絕對不如殲-20戰鬥機好用,但是如果殲-35戰鬥機在距離中國大陸600千米以內,在空軍「空警」500預警機500千米雷達覆蓋內作戰,航程和載荷劣勢就會基本抹平,綜合戰鬥力也基本能和F-35C戰鬥機抗衡,數量優勢使綜合戰鬥力和殲-20戰鬥機不相上下,殲-20數量較少但綜合戰鬥力較強,殲-35戰鬥機數量多可獲得更大的靈活性,
數量多的一方可以有更多、更靈活的戰術選擇,100架殲-20戰鬥機可能擋得住150架F-35戰鬥機,但擋不住200架F-35戰鬥機,而且殲-35戰鬥機向上則可以用於003航母,向下可以相容遼寧艦和山東艦,甚至076兩棲攻擊艦,另外,殲-20戰鬥機展弦比小,零升力系數不如F-35戰鬥機,角著陸速度過快、起飛升力過小,必然要延長翼展增加升力,因而改動範圍較大,生產線標準化水平下降,研制費用和難度不亞於重新設計一架戰鬥機,而殲-35戰鬥機的氣動布局幾乎不用作任何改動。
最後,殲-35戰鬥機的原型是沈飛獨立自籌研制費用的殲-31專案,並沒有軍方投資,這筆費用對於沈飛是一個非常沈重的負擔,中國海軍采購後可以攤平這筆費用,而且成飛生產線已飽和,沈飛的殲16訂單已經差不多生產完了,沈飛也要吃飯,不能讓成飛全占了好處,中國空軍也需要一型便宜戰鬥機代替殲-10戰鬥機,和一型出口的隱身戰鬥機和F-35戰鬥機爭市場,中國海軍的采購剛好可作為表率,如果能出口,無疑又能大大降低中國海空軍的采購成本。
六:結語
盡管殲-20戰鬥機非常強大,但綜合考慮,還是殲-35戰鬥機比較劃算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