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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火速批準,美國開始搶奪Tiktok,但民意必將遠離統治集團

2024-04-28國際

前兩天,美國總統拜登簽署法案,批準兩院提出的強迫字節跳動在未來九個月到一年內剝離TikTok的法案,否則就要禁止TikTok在美國上架。而TikTok行政總裁周受資在推特上公開表示,自己的公司不會離開美國,要和美國政府法庭上見。周受資雖然是新加坡公民,但是作為子公司的負責人,對於要不要把公司賣掉,這樣的戰略決策,當然要服從母公司的安排。到目前為止,字節跳動還沒有表達出要放棄TikTok的意圖,周受資自然也不會表態要賣掉公司。企業之間的買賣並不少見,這是自由市場競爭的必然現象。政府動用反壟斷法來拆分超大公司,也不奇怪,畢竟美國曾經拆分過不少本土公司。這件事情的惡劣性質在於,TikTok在完全符合美國法律的情況下,卻遭到了猶太集團的刻意針對。TikTok也沒有針對任何人、任何種族,僅僅是給普羅大眾提供了一個自由發聲的平台,完全符合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要求。

美國政府和國會用了幾年時間,對TikTok實施針對性的調查,試圖找到證據,證明中國政府或者中國GCD在幕後控制TikTok的執行。但是沒有得到任何結果,這意味著TikTok真的不過是一家商業公司而已。TikTok在美國同樣開展了帶貨、打賞之類的商業模式,成為普通美國人開展小型商業活動的平台,也是很多人的生計所在。所以,政客們針對它的限制、打擊和威脅,雖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懾於對廣大美國網民的顧忌,一直沒敢對TikTok下手。這次巴以沖突,猶太財團控制的美國媒體嚴密控制對事件真相的報道。他們甚至指責中國新聞界不做審查,導致反以色列的言論公之於眾。同樣,對網友的合法言論不做審查的TikTok,自然成了猶太財團的眼中釘肉中刺,這是美國兩院提出強制出售TikTok法案的根本原因。

從法理上說,強制出售TikTok是違反美國法律的。但是,從眾議院到參議院的表決都暢通無阻,充分證明美國統治集團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管束平民百姓,自己卻可以隨便出爾反爾。也正是因為自己並沒有違法,周受資才有膽量代表TikTok表示,絕不離開美國,一定要用美國的法律武器同美國的政客們鬥爭到底。後續圍繞TikTok的鬥爭,將呈現出復雜而難以預測的局面。TikTok把美國兩院起訴到法院,將經歷一個漫長而乏味的聽證和審判過程。但美國司法同樣是統治集團把持,很難推翻國會的決議和總統的簽署令。

但是,國會兩院同樣留著心眼,這充分體現了民主、共和兩黨的共同算計。參議院透過的法案,給了拜登政府九個月到一年的時間,來強迫TikTok出售。這個周期故意跨過總統大選。如果拜登贏得大選,那麽他就不用擔心強制出售會不會得罪選民、失去選票,可以放手執行。如果特朗普贏了,那麽這項法案就是國會給他第二個任期的一次考驗,看特朗普能不能把這件得罪人的事情辦妥。

理論上說,特朗普應該對TikTok網開一面。在他第一個任期末尾,推特等社交媒體悍然封掉了他的賬號,完全不把美國總統的權威放在眼裏。TikTok卻成了唯一沒有封禁特朗普的大型社交媒體。因此特朗普前段時間還公開表態,認為不應該拿TikTok做文章。但政治畢竟是殘酷無情的,如果特朗普為了在國會得到其他支持,需要拋棄TikTok,他也不會有絲毫猶豫。

因此,TikTok能做的,是透過法院審理,激起更大的民憤,給政客們施加壓力。畢竟,這個軟件在美國的使用者已經過億,差不多占到了美國人口的一半。而其他類似社交媒體的影響力遠不如TikTok。圍繞TikTok的聽證和辯論越是激烈,民意就越是遠離統治集團。到了2025年初,我們就可以看到是統治集團向民意低頭,還是美國人民的自由意誌再次遭到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