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美國華盛頓特區,TikTok一名使用者在國會大廈外抗議TikTok剝離法案。圖片來源 視覺中國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趙婷婷 記者 王 梓
據英國路透社報道,5月7日,社交媒體平台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共同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以阻止美國政府強迫出售TikTok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式侵害法】實施。
TikTok一方在起訴書中表示,「這是美國國會歷史上首次頒布法律對某個特定言論平台實施永久性、全國性的禁令。這將禁止每一個美國人參與這個在全球擁有超過10億使用者的獨特網絡社區。」
「媒體的每一次進步與更叠都會產生巨大的政治影響。」在北京外國語大學區域與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教師、太和智庫研究員陳征的觀察中,美國政府威脅封禁TikTok的行為與美國大選交織在一起,原因復雜且耐人尋味。
陳征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這一法案會引起美國社會對美國價值觀的討論及反思。
首先是美國法律體系賴以建立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雖然TikTok的母公司在中國,但其經營活動有多位股東和美國私人投資機構參與,屬於私有財產。此外,TikTok在美國的營運方式正當且符合美方要求,為美國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出於對美國納稅人資訊保安的考慮,平台方做了諸多努力。一旦封禁,美國投資人和依賴TikTok開展電子商務的中小企業主、內容創作者等使用者的利益都將受損。
其次是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目前,美國有1.7億人在TikTok上釋出資訊,封禁將嚴重侵害這一群體的言論自由權。
談及TikTok起訴書中的內容,陳征強調,美方行為具有多重不正當性。第一,TikTok剝離法案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中的「平等保護條款」和「征收條款」。這些條款能有效保護商業公司的利益。第二,根據美國憲法,立法機構不能越過司法機構直接判罰。這意味著,TikTok剝離法案是「褫奪公權」的行為。第三,該法案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關於「公民言論自由」「新聞機構的新聞出版和編輯權利」的相關內容。
據美國【紐約時報】報道,美方認為,TikTok與中國存在關系,因此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了隱憂。美國情報機構在2月釋出的年度報告中稱,中國可能利用網絡活動幹預美國大選。
對此,陳征表示,美方所謂「隱憂」「可能」的說辭站不住腳。TikTok已經申請了「嚴格審查標準」,美國法院需要逐條比照憲法,研究TikTok是否真正觸及美國國家安全利益;除了出售或禁用TikTok,是否沒有其他解決方式?
28歲的數碼傳播策略師安妮·亨利是民主黨的支持者,她告訴美國【華爾街日報】,年輕人對TikTok剝離法案的憤怒與對美國總統拜登向以色列提供軍事援助的憤怒是相通的。「你們(美國政府)利用了我們(的選票),但並不關心我們的聲音。」
拜登總統對TikTok的處理方式充滿了矛盾性和戲劇性。他的競選團隊在2月入駐該平台,為競選造勢。4月24日,拜登簽署了TikTok剝離法案。該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剝離其美國業務,否則TikTok將在美國面臨全國性禁令。
「這個生效日期是下一任美國總統上任的時間。」陳征表示,在大選塵埃落定前,拜登不會輕易「處理TikTok」。在保守派與自由派之間,此舉沒有得罪任何一方。
陳征進一步分析稱,拜登自相矛盾的做法暴露出「美式民主」的深層問題。一是美國選舉制度缺乏可靠性。該制度迫使兩位老人在社交平台上吸引年輕選民。二是美國民主制度的虛偽性。以拜登總統為例,他需要利用TikTok穩住票倉,但出於政治因素,他也需要展現「對華強勢」。三是資本主義制度的劣根性。TikTok收益頗豐,發展勢頭良好,美方企圖以低價侵吞中國私營企業的私有財產。
「資訊媒介形態越高端,其社會影響越大。」陳征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TikTok是一種先進的社交媒體形式,其母公司是生態系構建較為完整的互聯網高科技公司。在經貿領域,美方不允許有超越美國本土互聯網科技公司的平台出現;在意識形態領域,美方不允許來自中國的社交軟件在美國盛行。」
即便如此,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也承認,封禁TikTok會激怒美國年輕人。「有很多孩子使用TikTok。如果沒有它,他們會瘋掉。」特朗普告訴美國財經媒體CNBC。
「美國大選兩位候選人都意識到,誰能掌握最先進的媒體形式、在社交媒體上吸粉,誰就有機會掌握話語權,贏得美國大選。」陳征表示,目前TikTok還在美國營運,拜登會繼續利用該平台釋出對自己有利的資訊。特朗普雖然有自己的社交媒體平台「真相社交」(Truth Social),但他的競選團隊不會放棄TikTok帶來的曝光率。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