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5日,這一天是聖誕節,美國18歲男孩瑞恩和父母約好了,要帶女友回家,跟父母一起共進晚餐。
圖|瑞恩和女友租住的房子
然而,當時間來到晚上,瑞恩不僅沒有如約回家,連手機也打不通,父母隱隱覺得事情有些不對,於是便前往了瑞恩租住的房子檢視情況。
到達瑞恩的住處後,父母敲了半天門,卻沒得到任何回應,隨後父母再次撥打了瑞恩的電話,結果卻聽到屋內傳來了電話鈴聲。
這下父母徹底慌了,他們意識到瑞恩很可能出事了,可又不敢直接破門而入,只能選擇報警,等待警察來處理。
由於當天是聖誕節,當地警局的警員們基本都休假回家了,需要重新集合,所以當警方趕到現場時,已經是3個小時後了。
警方在跟瑞恩父母了解情況後,繞著房子轉了一圈,發現後門處的窗簾並沒有拉緊,於是便湊到窗前,透過窗簾縫隙觀察屋內的情況。
結果這一看,將警方嚇了一大跳,只見正對後門的客廳沙發上躺著一名女子,該女子一動不動,身上滿是猩紅的鮮血。
圖|瑞恩
意識到可能發生了命案的警方,連忙回到前門,準備破門而入檢視情況,結果剛回到前門,房門就從裏面開啟了,而開門的人,正是不知為何失聯的瑞恩。
此時的瑞恩狀態非常差,他左眼青腫著,看起來好像被人打了一拳一樣,右眼雖然完好無失真,但眼神中卻透露著迷茫。
另外,瑞恩的鼻子左側有一處傷口,臉頰上、額頭上,乃至頭發上都粘著血跡,整個人看起來就像是剛跟人搏鬥過一樣。
警方詢問瑞恩,臉上的傷是怎麽回事,瑞恩回答說不知道,警方又問瑞恩,客廳沙發上躺著的是誰,結果瑞恩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
警方本就懷疑客廳沙發上的女子很可能已經遇害了,如今見瑞恩神情有異,便更加堅信這點了。
於是,警方直接繞開瑞恩走進屋內,來到沙發前檢視女子的情況,結果不出警方所料,沙發上的女子確實已經死亡,並且明顯是死於他殺。
圖|被害人希瑟
另外,警方透過檢視女子隨身攜帶的身份證件,確定遇害女子正是瑞恩交往多年的同居女友希瑟。
由於屋內並沒有發現第三人,且房屋的前後門都是鎖著的狀態,所以警方理所當然的認為,瑞恩就是殺害希瑟的真兇。
在警方看來,希瑟和瑞恩應該是因為某些原因發生了爭執,然後從爭執演變成了暴力事件,最終瑞恩因被希瑟打傷了眼睛,一時沖動殺害了希瑟。
於是,警方將瑞恩列為了首要嫌疑人,並當場給他戴上手銬,關押到了警車裏,而在這個過程中,瑞恩沒有進行任何反抗,全程表情茫然,任由警方施為。
瑞恩的這種表現,讓警方更加懷疑他了,在警方看來,瑞恩是因為罪行被撞破,所以自暴自棄了,可真相真的是如此嗎?
時間來到26日淩晨5點左右,警方在初步勘查完案發現場後,將瑞恩帶回了警局審訊,由於瑞恩一直表現的很配合,所以在回到警局後,警方就解開了瑞恩的手銬。
圖|主動戴上手銬的瑞恩
可讓警方沒想到的是,瑞恩在來到警局的審訊室後,竟趁著警員出去拿材料的間隙,用審訊室桌子上的手銬將自己給銬了起來。
負責審訊的警員回來看見後,問瑞恩為什麽要將自己銬起來,瑞恩聽後眼神迷茫地看了眼警員,然後又低頭看了看被銬住的手,最後擡起頭來驚訝的問警員:「不是你給我銬上的嗎?」
警員見狀,以為瑞恩是想耍什麽花招,比如故意做出一些不符合常理的行為,將自己偽裝成精神病,以此擺脫罪行。
於是,警員沒有搭理瑞恩的反問,而是直接按照辦案程式,開始詢問瑞恩的個人資訊、與被害人之間的關系、案發經過等問題。
而面對警員的詢問,瑞恩表現的非常不配合,不斷地更改口供,比如被警員問及最高學歷時,瑞恩想都沒想就回答說不知道。
等過了幾分鐘,警員再次詢問這個問題時,瑞恩卻回答說讀到了8年級,之前還說不知道,現在又說讀到了8年級,這明顯不對勁兒。
圖|接受審訊的瑞恩
再比如,在被警員問及是否有女朋友時,瑞恩的回答是沒有,可隨後警方問瑞恩是否認識希瑟時,瑞恩卻回答說認識,還說希瑟是他的女朋友。
諸如此類前後矛盾的口供還有很多,這讓警員更加確信,瑞恩就是想偽裝成精神病人來逃脫罪行,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事實上,瑞恩很配合警員的詢問,他所說出的那些前後矛盾的口供,並不是出於他的本意,而是他控制不住自己。
其實,在這起案件中,希瑟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被警方視為嫌犯的瑞恩,同樣也是受害者。
案發當晚,一個名叫裏奇的男人帶著他的父親潛入了瑞恩的住處,試圖偷竊財物,結果在偷竊過程中,被瑞恩發現。
隨後偷竊變成了明搶,裏奇父子用手槍打倒了希瑟和瑞恩,其中希瑟當場死亡,而瑞恩只是昏迷了過去,在裏奇父子逃走後,瑞恩就醒了過來。
圖|嫌犯裏奇父子
當時瑞恩身中兩槍,一槍從耳後射入,一槍從鼻子側面射入,其中鼻子側面的子彈擊穿了鼻骨,散落的鼻骨碎片又擊傷了瑞恩的眼睛,這就是瑞恩眼睛為何淤青的原因。
由於頭部中了兩槍,瑞恩雖然僥幸未死,但記憶卻出現了問題,醒來後的他忘記了之前發生的事。
當時瑞恩是倒在門口的,醒來後走了兩步看到了倒在客廳沙發上的女友希瑟,但他並沒有意識到希瑟已經死去,以為希瑟只是在睡覺。
由於頭部不適,瑞恩並沒有上前檢視希瑟的情況,而是直接回到臥室,躺在床上睡了過去,直到警方上門,瑞恩才被吵醒。
所以說,瑞恩並不是嫌犯,而是受害者,可惜警方上門時,並未仔細檢視瑞恩的傷勢,後來到了警局後,也沒有給瑞恩檢查傷勢。
直到審訊過程中,警員才偶然發現了瑞恩臉上的傷勢並不是拳頭造成的愈傷,而是槍傷這一事實。
圖|警方發現瑞恩受了槍傷
26日清晨6點多,瑞恩被警方緊急送往醫院救治,醫生檢查後告訴警方,以瑞恩的傷勢,他絕不可能是殺害希瑟的兇手,警方這才排除了瑞恩的嫌疑。
隨後經過1個多月的救治,瑞恩保住了性命,在瑞恩出院後,警方重新對瑞恩進行了詢問,並根據他的證詞,逮捕了嫌犯裏奇父子,隨後經法院審理,裏奇父子皆被判終身監禁。
值得一說的是,瑞恩經過醫院的救治後,雖然保住了性命,但因為被切除了大部份大腦,徹底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並經常出現癲癇等癥狀。
2016年,也就是案發10年後,瑞恩在一次癲癇發作中不幸離世,此時的瑞恩年僅28歲,人生還未過半……
在這起案件中,當地警方無疑有很多過錯,瑞恩的父母曾起訴過當地警方,可惜最終敗訴了,後續因為擔心再次敗訴,無法支付高額的律師費,父母並未再起訴。
圖|被送醫救治的瑞恩
好了,今天的案件就講到這裏,親愛的讀者朋友,如果您喜歡,別忘了點贊、關註我,您的支持是我前行的最大動力,謝謝大家!
文/西涼煙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