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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廢水排放:國內外反應與應對措施

2024-08-30國際

自2023年8月24日起,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開始向海洋排放經過處理的核汙染水,至今已有一年時間。根據東京電力公司的數據,截至目前,日本已分7次向海洋排放了約5.5萬噸經過處理的核汙染水,目前正在進行的第八輪排海預計將在本月25日結束,此輪總量約為7800噸。為了繼續冷卻熔融的核燃料,目前平均每日新增核汙水約80噸,東電計劃在30年內完成排海工作。

中方對日本單方面向海洋排放核汙染水的立場表示堅決反對。中國駐日使館發言人表示,福島核汙染水排海事關全人類健康、全球海洋環境、國際公共利益,日方的行為極其不負責任。中方已多次向日方表明關切,並敦促日方全面配合建立周邊鄰國等利益攸關方實質參與、獨立、有效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

在這一年的排海過程中,福島第一核電廠的器材和人員操作多次出現事故,增加了對核汙染水排放安全性的擔憂。此外,日本非營利組織原子能資料情報室事務局長松久保肇表示,隨著核汙染水被不斷排入大海,對環境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令人擔憂。他同時指出,日本應探討采取其他處理核汙染水的方案,如大型水罐長期儲存、混凝土固化等。

核汙水排入海洋可能產生的長期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生態環境影響 :核汙水中含有的放射性物質可能對海洋生態系造成影響,包括對海洋生物的生長、繁殖和健康的潛在危害。這些影響可能沿著食物鏈累積,最終影響到人類。
  2. 人類健康風險 :如果海洋生物體內積累了放射性物質,人類透過食用海產品可能會接觸到這些物質,從而增加健康風險。
  3. 社會經濟影響 :海洋汙染可能對漁業、旅遊業等依賴海洋資源的行業產生負面影響,導致經濟損失和社會問題。
  4. 國際關系緊張 :核汙水排放可能引起周邊國家的不安和抗議,導致地區甚至國際關系緊張。
  5. 長期環境監測需求 :為了評估和監控放射性物質的擴散和影響,可能需要長期的環境監測,這將帶來持續的經濟和技術挑戰。
  6. 信任和透明度問題 :核汙水排放可能會引發公眾對政府和相關機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信任問題,需要更高級別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來緩解。

需要註意的是,這些影響的具體程度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排放的放射性物質的種類和濃度、海洋的稀釋和擴散能力、受影響的生態系的特性等。因此,對核汙水排海長期影響的評估需要基於詳細的科學研究和持續的監測數據。

針對日本排放核汙染水進入海洋的問題,中國采取了一系列應對措施:

  1. 國際監督和外交途徑 :中國主張對日本福島核汙染水排海實施嚴格、獨立、有效的長期國際監督。中國常駐國際原子能總署代表李松大使在國際原子能總署理事會上強調了這一立場,指出日本的排放行為引發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切,尤其是鄰國民眾的強烈擔憂和反對。
  2. 輿論和環保組織的作用 :中國可以透過日本國內民間組織和國際環保組織的力量來阻止日本政府的排放行為,並與周邊海洋環境受損的國家如南韓、太平洋島國等聯合,促使日本重視核汙染水的排放問題。
  3. 外交抗議和國際合作 :中國可以對日本提出外交抗議,並加強與其他國家的合作,例如與周邊有專屬經濟區重疊的國家開啟有關漁業的條約談判,加強對東海、南海及黃海遠洋漁業資源的保護與治理3。
  4. 法律途徑 :中國政府有權依據國際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系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的反制和限制措施,例如繼續禁止受到放射性汙染的日本食品進入中國市場。
  5. 監測和調查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域)已組織開展中國管轄海域的海洋輻射環境監測,以掌握福島核汙染水排海對中國海洋輻射環境可能的影響,並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這些措施體現了中國在保護海洋生態和人民健康方面的決心,同時也強調了國際社會在處理此類問題時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在應對日本核廢水流入周邊海域的問題上,中國已經采取了一些具體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1. 監測和調查 :中國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域)已經開始對中國管轄海域進行海洋輻射環境監測。這包括監測海洋中的放射性物質的濃度,評估其對海洋生態系和人類健康的潛在影響,並據此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2. 外交途徑 :中國透過其駐國際原子能總署代表提出對日本核汙染水排放的國際監督要求,強調需要獨立、有效的長期監督機制。
  3. 法律措施 :中國可以根據國際法和國內法律,采取法律手段應對,例如維持或加強對受放射性汙染的日本食品的進口限制3。
  4. 國際合作 :中國可以與其他受影響國家合作,透過多邊或雙邊途徑加強對日本排放行為的國際壓力,促使其采取更為負責任的處理方式。
  5. 公眾溝通 :中國政府可以透過媒體和公共渠道,向公眾通報有關日本核廢水排放的最新資訊和中國的應對措施,以增強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度。

這些措施的實施需要時間和持續的努力,以確保有效地應對潛在的環境和健康風險。同時,中國可能會根據事態的發展和國際社會的反應,調整或增加更多的具體措施。

關於日本周邊海域國家如何看待日本核廢水入海的問題,以下是幾個關鍵點:

  1. 日本國內反應 :日本國內對於核汙染水排海的做法存在強烈的反對聲音。日本幾乎所有在野黨都明確表示過反對意見,日本全國漁業聯合會也透過了特別決議,堅決反對核汙染水排海。此外,日本民眾透過集會、遊行等方式表達了對排海計劃的抗議。
  2. 南韓的反應 :南韓作為日本的鄰國,對核汙染水排放表示了強烈的擔憂。南韓有約5萬民眾參與遊行抗議,反對福島核汙染水排入大海。南韓的一些政治人物,包括前總統文在寅,也對日本的排放行為表示反對,並批評了南韓政府對這一問題的處理方式。
  3. 其他亞洲國家的態度 :北韓將日本的核汙染水排放行為稱為「不可饒恕的反人類罪行」,並強烈要求日本停止排放。泰國和馬來西亞等東盟國家則加嚴了對日本水產品進口的監管。
  4. 國際社會的擔憂 :國際社會對日本核汙染水排海的行為表示擔憂。例如,英國資深核物理學家沙恩·伯尼指出,日本未對儲罐中的所有放射性物質做出完整說明,存在安全隱患。南韓【京鄉新聞】也發表社論,質疑核汙染水排海的安全性。

總體來看,日本周邊海域國家和國際社會普遍對日本排放核汙染水入海的行為表示擔憂和反對,認為這一行為可能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針對日本核廢水排放入海的問題,周邊海域國家采取了一些具體舉措來減少或防止本國水域汙染,以下是一些主要措施:

  1. 南韓

加強監測 :南韓加大了對本國海域的監測力度,以檢測放射性物質的水平。

外交抗議 :南韓政府透過外交途徑向日本表達了強烈關切,並要求日本提供更多資訊。

進口限制 :南韓加強了對來自日本的水產品和其他可能受汙染的食品的進口檢驗和限制。

  1. 其他亞洲國家

進口監管 :如泰國和馬來西亞等東盟國家加嚴了對日本水產品進口的監管,以防止受汙染的產品進入本國市場。

國際合作 :一些國家尋求與其他國家合作,共同應對這一問題,包括在區域和國際論壇上提出關切。

  1. 國際社會

科學和技術合作 :國際組織和科學家們正在尋求合作,以更好地理解和評估核廢水排放的環境影響。

法律途徑 :一些國家和組織可能會探索使用國際法律途徑來應對這一問題,盡管這通常是一個復雜且漫長的過程。

  1. 國內行動

公眾宣傳 :各國政府透過媒體和公共渠道提高公眾對核廢水排放潛在風險的意識。

法律和政策制定 :一些國家可能會制定或修改國內法律和政策,以便更好地應對跨境汙染問題。

需要註意的是,這些措施的具體實施情況可能會因國家而異,且隨著情況的發展,各國可能會采取更多或更具體的行動。

面對國際社會,尤其是周邊國家對日本核廢水排放的擔憂和反對,日本的態度和舉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持續排放 :盡管面臨國內外強烈反對,日本政府仍堅持執行福島核汙染水排海計劃。自2023年8月24日起,日本已進行了多次核汙水排放,總計超過6萬噸核汙水被排入大海。
  2. 國內輿論和政治立場 :在日本國內,盡管有部份漁民和民眾對核汙水排放表示擔憂,但總體上,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公眾支持。部份日本民眾對周邊國家的質疑持否定態度,認為這些質疑是出於政治動機。
  3. 對漁民的經濟補償 :日本政府承諾對受核汙水排放影響的漁民進行經濟補償。然而,漁民們擔心的是,即使短期內核汙水對海產品的影響消失,市場對福島產品的信任也可能長期受損。
  4. 安全問題和事故頻發 :福島第一核電廠在排放過程中發生了多起安全事故,增加了公眾對排放安全性的擔憂。例如,有放射性廢液濺射事件和核汙染水凈化裝置泄漏事故等。
  5. 民眾和國際社會的持續關註和反對 :日本國內有民眾持續呼籲停止核汙水排放,同時國際社會,特別是太平洋島國居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他們認為日本未能有效控制核汙染在本國範圍內,而是擴散到了全球海洋。

綜上所述,日本在處理核廢水排放問題上主要采取了繼續執行排放計劃的同時,對受影響群體進行經濟補償,並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國內外的反對聲音。同時,福島核電廠的安全問題也增加了公眾對排放計劃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