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祛魅最好的方式就是擁有,再喜歡的東西擁有了就不香了。
想必很多人都有一個毛病,那就是當你有一個很喜歡的東西,攢了很久的錢把它買回來後,你卻發現並沒有那麽喜歡它了。
例如我高中的時候很喜歡吉他,感覺會彈吉他的人都很酷,於是我 日思夜想的想擁有一把吉他。最後終於省吃儉用買了。勤勤懇懇的跟著影片教程練了幾天後就不想練了。後來一直放到現在都沒碰過,現在在我櫃子裏落灰,有的時候我甚至覺得它很礙事兒。
從那以後我就發現,果然得不到的最珍貴。
對我來說,平板最大的作用可能就是看劇玩遊戲吧,但是看劇玩遊戲我覺得還是手機更方便,所以我倒是沒想過買平板。
我大學室友進了滾軸溜冰社還還買了滾軸溜冰鞋,結果就滑了一次然後放在那兒吃灰了。但是大學生不能沒有電腦,寫個東西弄個表格做PPT沒電腦不行。
如果實在沒錢還是別先買了吧,起碼多攢點錢再買喜歡的東西。
之前我也想買這個耳機,但我害怕別人說我裝,所以沒敢買。
果然很多人對喜歡的東西只要一得到就是三分鐘熱度。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其實買買也行,但如果是省吃儉用買的話,那就要慎重考慮了。
挺好的,兩把吉他在一起吃灰也是個伴。
這相機看著不便宜啊,顏值也挺高,我也很想買相機,但我沒錢。
無人機挺難玩的吧,稍微不註意再掉下來砸到人了。
眾所周知,拍立得最貴的不是拍立得,而是相紙。
我刷影片刷到過玩滑板的,他們摔倒的時候我看著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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