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姑娘在本地論壇上發帖:朋友跟相親物件吃完飯去散步,散了12公裏;現在相親我看腳力也要好,不然也相不動了。
評論區網友都驚了:散步散了12公裏?按照普通人走走路聊聊天的速度,起碼得3小時!
有網友敏銳地抓到了重點——
散步是小事,兩個人能走這麽久,只能說明倆字:有戲!
還有一些網友分享了自己的「暴走」經歷——
那這對到底成沒成?小編聯系上樓主打探後續。
樓主說,她朋友和那位男生已經在一起了——
「我感覺他倆就是相互感覺好,想一直待在一起,不然誰會走12公裏啊?」樓主也很替朋友高興,「我跟她十幾年好友了,她讓我走12公裏,我可能都要發個朋友圈罵她。」
樓主還說,她朋友和相親物件不是第一次見面,之前已經接觸一段時間了。「這次12公裏的散步走出了更大的火花,就在一起了。」
轉自:蕭內網蕭山論壇
來源: 杭州交通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