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天下 > 電影

凡人歌:三觀不正為何能過審?把老實人活該被欺負拍得理直氣壯?

2024-09-18電影

【凡人歌】講的是凡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各種雜雜碎碎的雞毛蒜皮小事!事雖小,卻無一不鬧得雞飛狗跳,愁得滿頭白發!

故事圍繞著: 「錢不是萬能,但沒錢卻是萬萬不能」而展開。【凡人歌】的核心點中,除了李曉悅活得比較逍遙自在外,大多數人的困境都是由「金錢」所導致。

一般類似這種家庭職場劇所要呈現出來的內容, 大差不差就是主角們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有窒息的絕望感,但也很勵誌 。

可【凡人歌】卻拍得有點三觀不正,在劇情的上半部份內容,把兩個金錢糾紛問題拍變了味, 有種老實人活該被欺負的無力感!

那偉的欠款

那偉欠款事件讓人很無語!整個事情的經過是王睿智在當領導時,拿那偉的身份證去註冊公司給情人開公司,後來經營不善欠了80萬外債!

債主在找不到欠款人的情況下,直接找到是公司法人的那偉要債!那偉卻把明明與他無關的一件事,直接攬到了自己的身上!

那偉說服自己的理由是,怕給新領導秦玲玲知道後找他麻煩,自己決定填上80萬,偷偷把問題解決掉!

沒想到最後秦玲玲還是知道了,這個事件最後讓那偉承擔了所有責任, 幾個問題被放大:

1:王睿智的行為明顯是犯法了,而且是明知故犯,所以?出家就可以逃避責任,甚至可以逃避法律的追責?

2:王睿智的情人明顯是老賴行為,所以?老賴的最佳選擇是逃跑?讓債主給他找替罪羔羊去?

3:秦玲玲趁火打劫把那偉給開除了,除了一分錢不賠外,還威脅那偉如果把事情鬧大,就法庭見?

那偉乖乖認慫了?可那明明就不是他操作的,為什麽要認慫 ?

那偉去咨詢的律師也非常不專業,竟然建議那偉自認倒黴,就此作罷? 這不是提倡的「法向不法讓步」嗎?

這律師當成這樣也是醉了!他還強調那偉打輸官司被追責的可能性很大! 誰說那偉沒有有力的證據?

雖然那偉是公司法人,但他所有的賬戶都是幹凈的,他家裏所有的開支賬目都是透明的!如果是他開的公司,那流水又哪裏去了 ?

其實這個事情不難解決,只要去工商局拿到這個公司這些年經營的銀行賬號,順藤摸瓜追蹤下去,事情的一切真相就會很清楚的證明: 那偉全程並沒有參與其中!

這麽簡單的事,一大幫所謂的高知識分子卻一個個選擇了低頭自認倒黴! 把80萬的債務講得這麽風輕雲淡,真的可以嗎?

另外,被逼得沒辦法的那偉把剛到賬的42萬基金轉走,找那雋借錢時,那雋剛好買房,說手上只有10萬了!那麽就算10萬借給了那偉, 也還差28萬元啊!

劇情就這樣說解決就解決,說背鍋就背鍋,明明還有坑沒填,卻選擇了不了了之! 導演真是把28萬當28塊看啊!說有就有?

謝美藍與路傑的關系

謝美藍與沈磊鬧離婚的理由很簡單,就是沈磊要車沒車,要房沒房,人還佛系,上了十幾年的班薪金才8000元,這是一眼就看到頭的生活,讓她感覺不到什麽安全感!

另外一點就是謝美藍還借了路傑40萬醫藥費給謝媽媽看病,在謝媽媽去世後,買的墓地需要30萬左右,這也得借,加起來就70萬的債務!

以她倆目前的能力,在本身不能有什麽意外的情況下,要還債7-10年才能還清!也就是說直到40歲後的沈磊與謝美藍還是一無所有,沒車沒房連孩子都不敢生!

所以,謝美藍很絕望,也鐵了心要離婚!在離婚時,面對沈磊的歇斯底裏,謝美藍說得很冠冕堂皇: 她一身正氣的強調跟路傑無關!這個理由真是赤裸裸的在睜眼說瞎話!

事實擺在眼前: 謝美藍在跟沈磊攤牌後,第一時間離開了她們的3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搬進了路傑早為她準備好的10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

謝美藍早做好心裏準備,路傑給她準備的房子不會差到哪去,可當她親眼目睹了後,還是心花怒放的感嘆,她想到是大房子,但沒想到這麽大,大得讓她超出想象!

所以? 僅是謝美藍上司的路傑為什麽要借70萬給她(不用還那種)?還給她租了一個心心念念的大房子(不用謝美藍出房租的那種)?

就這麽明罷的事實下,謝美藍卻信誓旦旦的說她跟路傑是清白的?

所以? 這種努力不成功就靠老板養的做法,在劇情刻意的渲染下,反倒更像是沈磊的錯,真是有意思了!

所以? 【凡人歌】上半部份劇情,主要就講了這麽兩個大事件: 一個是那偉倒黴背鍋。另一個就是謝美藍與路沈的之間的交易 。

這兩個事件無論從哪個角度去看,都能讓人感受到明顯的三觀不正! 都是以善良的老實人失敗為告終!

所以? 這部讓人辣眼睛的【凡人歌】為什麽能過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