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根據原著寫的,與劇版無關
承早說:"真奇怪,人一有錢就吝嗇。"
"咄,無錢又吝嗇些什麽。"
祖母去世後,承歡繼承了祖母千萬遺產。她給父母買了套寬敞的兩居室,自己買了套公寓。
承早想要姐姐將來可以資助他去國外讀商科碩士。
"我幹嗎在你身上投資,最笨是對兄弟好,弟婦沒有一個好嘴臉,大嫂雖然不好相處,到底年紀大,還有顧忌,弟婦是人類中最難侍候的一種人。"
承早沒有想到承歡竟然直接拒絕了自己,這一刻她才真正的和辛家亮和拒絕幫助他們的祖母產生共情。
承歡第一次見到承早的小女友的時候印象就不好,那個女孩看到她,但是並沒有過去跟她打招呼。她嫌棄那個女孩不體面。
後來,弟弟告訴她,那個女孩的不幸。經常吃一些剩飯,有時候連續三五天都只吃一個雞蛋,去館子裏也只能讓吃一碗陽春面。
承歡聽了也同情不起來,因為自己當年過得也是那樣的日子。經濟拮據,為人小家子氣。她甚至覺得諷刺,自己當年讀的是女校,沒有男同學卡不下去。
不過,這個女孩僅僅是承早的曖昧物件,承早女友換來換去的,甚至還有個是離婚帶娃的女人。承早還在人家的客廳中睡過一陣子。
父母矛盾
母親其實亦秉承外公那一套,只不過她沒有叫女兒去買早餐,她叫兒去辦酒席,都是違反子女意願施展父母特權犧牲孩子使自己得益。
辛太太小的時候,父母對她並不慈愛。小的時候,她吃隔夜泡飯,但是每天早上都要給父親去買碗豆漿。有次雞蛋撒出來一半,就被父親大罵偷吃了。
父親經常罵她是窮鬼窮命,討不到他的歡心。但是就算這樣,麥太太還是從牙縫中省錢,寄錢回大陸老家。一直給父親養老。
麥太太是不幸的,她將自己沒有得到的一切,拼命的補償給女兒。父親沒有給她多少親情,她努力愛護著女兒,沒有婚禮,她也想要給女兒一個婚禮。就算自己出錢,也要給女兒一個婚禮。
但是最終卻換來女兒的埋怨,埋怨她對自己的指手畫腳,只因為她不想要辦婚禮。
陳淑珍
這麽些年來你都叫我祖母,我留點嫁妝給你也是應該的。"她的聲音低下去,像是在說什麽體己話,"一個女人,身邊沒有些許錢傍身,是完全行不通的,到老了只有更慘。
陳淑珍是承歡的繼祖母,舞女出生,是麥老爺子的小妾。麥老爺子走了以後,財產都留給了陳淑珍。
陳淑珍臨終前將,自己的遺產都留給了承歡。她告訴承歡,有錢至少可以躲起來,沒錢便想著攢錢,人前人後醜態畢露。
陳淑珍晚年能夠過著富裕的生活,是因為她手中有不少的錢,這筆錢讓她晚年生活無憂,可以體面的老去。
她雖然是個舊時代的女子,但是她不願意用錢來賭別人的良知。她也沒有那個愛好去幫助丈夫的兒子。
承歡辛家亮分手
因為婚宴的事情,讓承歡對未來產生了深思,母親拼了命要為她舉辦婚禮,她不僅沒有感動,還有深深的厭惡。還有高高在上的對母親的俯視。
她和毛毛說,母親巴不得成為自己呢,她不是給她爭取權益,而是在給自己爭取,爭到最後,只顧慮到自己的委屈,而忘了當事人是她。
"他們出了錢,就理直氣壯參予我們的事,將來更名正言順事事幹預,人貴自立,現在我明白了。"
因為母親,承歡甚至不願意去住辛家安排的房子。她不願意將來有人對她的生活指手畫腳的。她連親生母親的幹涉都接受不了,更何況是公婆。
接受了辛家的房子,她就得聽辛家的。
在生活上依賴他人,又希望別人的尊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
承歡告訴辛家亮,自己結婚前要連升三級,要給父母買房子,帶父母周遊世界,自己要給自己準備嫁妝。
但是願望就是願望,如果不是天降橫財,這個目標,承歡最起碼要花幾十年要完成。
承歡意識到人要自己立起來,他勸辛家亮,不要住父母準備的房子。
辛家亮安慰她,現在通貨膨脹太嚴重,買不起房子不是他們的錯,是通貨膨脹的問題。
承歡欣然接受。
因為,辛家亮父親離婚的緣故,兩人再次發生了分歧。辛家亮不甘心從此父母的財產和自己沒有關系了,自己只能分到三分之一的家產。
辛家亮的擔憂並不是沒有道理的,離婚後,辛家亮的母親帶著錢去了國外,父親找了小三。
就像承歡家,麥家祖上也是闊綽的,但是祖母活著的時候,承歡一家沒有享受過麥家錢財的好處,麥家的財產都在祖母的手中。
祖母住著高級養老院,有大房子,股票債券,承歡一家住著廉租房。
將來承歡的小孩和承早的小孩,彼此的生活條件也是天差地別的。承早再無機會,有這樣的機遇。
寫在最後
承歡是麥家的一個異類,她不會明晃晃的去表達對一個人的厭惡。她其實也不喜歡祖母,但是在祖母面前她說話,永遠貼心,妥帖。祖母說把遺產都留給她,她也無激動,而是讓祖母自己慢慢畫。
她不喜歡吃螃蟹,擔心裏面有寄生蟲。但是辛家亮母親說起,她也能在一邊應和,討辛太太開心。
她早知道辛先生出軌,但是並沒有告訴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