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得刀郎浪費五年時間42次法院見,自爆音樂生命消耗過半,為的就是找回個公道!
此人就是降央卓瑪,她究竟做了什麽讓刀郎如此憤怒?
近段時間內娛最火的歌手恐怕要屬刀郎了吧。
從去年的【羅剎海市】 釋出之後,小編才發現別看刀郎隱退了但粉絲群體以及先前留下的名氣都還在。
甚至還連帶著曾經看不起他的那英、楊坤等人社交賬號也被沖爆。
而現在重新回歸樂壇頂流自然會有人想到當年廢掉他半條命的42場官司。
雖說最後拿回了屬於自己的權益,但那五年時間可是真的浪費了。
不知道這麽多年過去了利用刀郎版權四處撈金的降央卓瑪怎麽樣了?
原唱被下架,翻唱付費?
版權,是每一個創作者最頭疼的問題。
畢竟自己辛辛苦苦創作出來的作品,別人只需要拿走翻唱就能夠紅遍大江南北,反倒原唱一臉懵逼,歌被唱就算了就連版權費也沒收到......
自2004年【2002年的一場雪】釋出之後,刀郎一下子就成為了樂壇新秀,大街小巷的喇叭播放的都是在他的歌曲。
專輯在當年的銷量甚至力壓亞洲天王周杰倫的【七裏香】,可想而知是多麽火爆。
因為刀郎本身就是創作的就是「新疆民樂」,所以歌曲都是先在新疆地區當做試點,看到範閑好了之後才會拿到內地市場。
當時還沒有什麽網絡版權基本上想聽歌都是靠碟片,但由於對市場的預估不準確導致公司的唱片需大於供。
要知道當年可是盜版最猖獗的時候,相信大家小時候都不少看過盜版碟片吧?
就是那種天橋上售賣的.....
需大於供的結果就是盜版滿天飛,甚至還出來一批人開始學著模仿,真是當年沒有網絡不然各個都是大網紅了,有個歌手起了個「西域刀郎」的名字出道。
導致觀眾都以為這是刀郎新給自己起的外號,紛紛出錢購買他的專輯,結果買到手後才知道是冒牌貨,等大家都反應過來的時候人家早就賺的盆滿缽滿了。
原本你翻唱,出盜版碟也就算了,他本人也管不過來。
但你直接盯著名字招搖撞騙甚至還出了碟片是不是有點太過分了?
當刀郎得知後立刻用法律的手段捍衛自己的權益,但因為當時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還不是那麽完善,所以費勁巴拉的用了好長時間打官司,最終只換來了「4萬賠償」。
這對於當紅時的刀郎來說,和時間成本對比下虧大了!
不過,要說真正讓刀郎感覺到頭疼的,還是和降央卓瑪的官司。
5年42次對薄公堂
同生處於四川的降央卓瑪,從小家裏條件就不好,似乎從出生就已經定下了她未來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和其他藏民一樣守護著這片大草原。
但她是幸運的,或許是高原長大的原因讓她的嗓子非常有穿透力,再加上她從小就非常向往城市的生活,可惜的是家裏條件不好根本無法支撐她上大學。
不過,她才不願意回家過藏民的生活,於是幹脆到縣城找了份工作,因為年齡小什麽臟活累活她都幹,也是正是吃苦耐勞的性格讓老板十分中意這個小姑娘。
有次酒店合唱團人手不夠,為了湊人老板就把她硬塞了進去,合唱嘛其實不需要什麽唱功的小點聲音跟著張嘴就行。
沒想到就是這次機會讓她獨特的嗓音被發現。
很快就有人詢問她願不願意去藝術團接受正規的培訓?這種事情她在眼裏不亞於天上掉餡餅,自然點頭答應。
就這樣降央卓瑪成功進入到了「歌舞團」。
和同齡人相比她的天賦盡顯,在畢業之後參加了舞台劇還因為少數民族的身份進入到了「晚會」表演,一直到12年之前,她的演藝事業都還是不錯的。
雖然沒有自己的原創歌曲,但靠著翻唱也是成功把自己的名氣打了出去。
直到九寨溝旅遊節的時候,她首次演唱了刀郎的【西海情歌】,一經播出立刻火遍大江南北,要知道當時的刀郎知名度嚴重下滑,並且自己也有了退圈的想法。
所以對於版權問題也沒有那麽糾結,唱了就唱了反正都是為當地旅遊業做貢獻了。
只是沒想到他的寬容被別人當成了理所應當,在刀郎宣布退圈之後她更加肆意妄為的靠廠他的歌曲遊走在各大綜藝晚會上。
本來刀郎也不會當回事,可漸漸地他發現這首歌有不少觀眾都認為降央卓瑪是原唱,根本不記得他刀郎的名字。
甚至各大播放器上原唱的都被下架了,只留下了降央卓瑪版本的還被標定「收費」!
這下子讓刀郎再也無法容忍了,立即向法院起訴對方侵占著作權,其實以刀郎的性格要是好好說說肯定不會揪著不放的。
不信你看小沈陽從出道就開始翻唱刀郎的歌曲,也沒聽說被告上法庭啊?
更可惡的是面對大家的質疑,降央卓瑪從來沒有站出來解釋過一直以沈默來代替回答。
在觀眾看來似乎在預設「這首歌就是我的」。
其實刀郎一開始也沒有選擇公堂相見,而是和對方溝通協商版權費的問題,但她對此置之不理,協商在人家眼裏就是服軟的表現。
眼看法院協商無效,在2020年刀郎也只能選擇起訴對方。
當時這件事鬧得沸沸揚揚的,版權這種東西不用說肯定是卓瑪做的不對,評論區也都是一邊倒的情況,這件事一直到今年年初才得以結束。
42次訴訟幾年的時光最終以7.5萬元的賠償畫上了句號。
這點賠償對於刀郎來說根本不在乎,他要的就是一個公道!
公道是討回了,但這麽多年的創作時間也被耽誤了,原本宣布退圈就是想遠離圈內的紛紛擾擾好安心創作,結果天天光處理這點破事了。
好在,對方也得到應有的報應,因為侵權問題事業被毀大半名氣也大不如從前。
在熱度最高的時候沒有人敢邀請她,不得已只能選擇回到老家。
一直到判決出來之後她的事業才算恢復了一些。
其實仔細想何必呢,給了版權費照樣不影響你掙錢,幹嘛非要把自己的名聲搞臭呢?
最後說一句
從前段時間刀郎公司釋出的聲明中就可以看出來,他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對待曾經的徒弟雲朵,就算對方多年來一直沒有提恩師名字。
但很多歌曲的版權還是給她延長到了10年,今年年底才過期。
並且二人早就在2014年就解除了合作關系,可刀郎對此事只字未提,這麽多年來預設讓她利用刀郎的名聲登台。
只是希望在版權到期之後,雲朵不會出現搶版權的事情吧.....
文/編輯: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