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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基礎概念:推類、舉、必、加、類名

2024-01-11國風

親知 後期墨家用語。指透過親身觀察和體驗所獲得的知識。【墨子·經上】:「知:聞、說、親。」與聞知、說知同為「知」(識)之一。【經說上】:「身觀焉,親也。」透過自己的感官接觸外界事物獲得的直接知識。

聞知 後期墨家用語。指透過別人傳授獲得的知識。【墨子·經上】:「知:聞、說、親。」清畢沅註:「所為知者有三」,聞知、說知、親知。「知,傳受之,聞也。」(【經說上】)又可分為兩種,「聞:傳、親。」(【經上】)「或告之,傳也;身觀焉,親也。」(【經說上】)傳聞是被告知異時異地的事。親聞是被告知現時現地的事,兩者都是間接的知識。

譬 亦稱「辟」,指一種推論形式。相當於類比推理。春秋末期,孔子首先提出了「能近取譬」的思維方法:「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強調由已知的個別情況推測未知的個別情況。在教育實踐中,他重視類比方法的作用,要求學生「舉一隅」則以「三隅反」(【述而】),「以一知二」、「以一知十」(【公冶長】),即由已知推及未知。墨家自墨子始,便對辟式推論相當註意,並廣泛套用於實際。後期墨家將這種常用的類比方法列為七種論式之一,定義為:「辟也者,舉他物而以明之也。」但又指出,由於「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的原因,辟式推論在「以類行」時應防止「行而異」,即超出合理範圍的類推錯誤。戰國中期名家代表惠施以「善譬」著稱。他強調了這一方法的重要性,並將「譬」定義為:「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見【說苑·善說】)。戰國末公孫龍亦善譬,並「假物取譬,以‘守白’辯,謂白馬為非馬」(【公孫龍子·跡府】)。曾以孔子論「楚王遺弓」、尹文與齊王論士等令孔穿明「白馬非馬」說。法家代表韓非,綜合社會上不相容之事共存的現象,假「楚人有鬻盾與矛」之事,喻「為名不可兩立」之理。今矛盾律之「矛盾」一詞,即源於古代這一譬式推論。東漢王符評論韓非「矛盾之說」時,對「譬」的功用作了具體分析:「夫譬喻也者,生於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物之有然否也,非以其文也,必以其真也。」(【潛夫論·釋難】)秦漢以後,一般都以「比類」、「類比」、「類推」取代「辟」、「譬」,如中醫學中的「取象比類」,宋代理學中的「類推」等。但其論式、作用,並無兩樣。

彼 指一對互相矛盾的命題。【墨子·經上】:「彼,不可兩不可也。」【經說上】:「或謂之牛,或謂之非牛,是爭彼也。」對這對矛盾命題孰是孰非的爭論,也就是對「彼」的爭論。反映了墨家對矛盾判斷的邏輯特征即「不可兩不可」已有清楚的認識。一說「彼」指物質界的物件。「或謂之牛,或謂之非牛,是爭彼也」。「彼」即指「牛」。指某一假設的事物物件。與「此」相對。戰國公孫龍【名實論】:「其名正則唯乎其彼此焉。謂彼而彼不唯乎彼,則彼謂不行;謂此而此不唯乎此,則此謂不行。」【墨子·經說下】亦有「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一類語,其「彼」義與公孫龍用語同。

參 表示由對立結合而成的統一物「一」。【墨子·經上】:「直,參也。」意謂「直」,如三點成一線。【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最先明確提出以三為全(一)的思想。北宋張載【易說·系辭上】:「極兩是謂天參。數雖三,其實一也,象成而未形也。」【易說·說卦】:「地所以兩分,剛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參一,太極、兩儀而象之性也。」認為太極為一,內含兩(陰陽),稱「天參」(天然的三)。參所含的兩(陰陽)和解而統一,故在形體上仍然為一,又稱「參一」。這種三一思想是關於對立統一規律的一種表述。表示「二」,即對立面的比較、滲透、依存。【荀子·大略】:「是非疑,則度之遠事,驗之以近物,參之以平心。」主張對一切對立應持平。【韓非子·內儲說上】:「衛嗣君重如耳,愛世姬,而恐其皆因愛重以壅己也,乃貴薄疑,以敵如耳,尊魏姬以耦世姬。曰:以相參也。」強調兩者的對立和比較。東漢王充【論衡·案書】:「鴻知所言,參貳經傳。」把「參」直接同為「參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