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七十三章 【原文】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
此兩者,或利或害。
天之所惡(wù),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chǎn)然而善謀。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道德經】第73章 暨播種月 分享14
本章中,老子以一個「勇」字開篇,前半部份講天道的生殺、利害及好惡,其中的道理十分微妙,即使是聖人,想用語言講清楚也很困難。
因為,道發生作用時完全是自然的,沒有任何人為的造作,也不會出現疏漏,只有以心印道,才能領悟玄妙。
今天,我們進入第四層,修道之事,別想太多,做到才是正解。
十、不爭之人,無人能勝。
原文:「天之道,不爭而善勝。」
天道有四大特性,第一個是「不爭而善勝」。
所謂「不爭」指主觀上沒有爭鬥的想法;「善勝」則指客觀上無人能改變因果的演化。
「不爭而善勝」表示,天道好生,平等地對待一切,所以天地間四時輪轉,萬物自化,不令而行。
人若順天而行,受益者是自己;若背道而馳,受害者也是自己。
天道從來不與人爭,但誰也爭不過它,只能順從因果的輪回。因為, 天道不是讓萬物如它所願,而是讓眾生如其所是 ——這種不爭,無人能勝,這就是「不爭而善勝」的意思。
想效法天道「不爭而善勝」,要在這個「善」字上做文章。
「善」不是善惡的善,而是指善於遵照道的法則行事,善於站在道的角度看問題。
人之所以陷入紛爭,是因為被人性中自私的魔性驅使;之所以幡然醒悟,則是受人性中光明的神性影響。
實際上,人本身就兼具神魔雙重內容,正常時都是神性的一面為主導,但特殊時魔性也會湧現,不過不是魔性選擇了人,而是人選擇了魔性。
「不爭而善勝」是告訴我們,「爭」是人性,而「不爭」是道性,顯化道性就無人能與之相爭。
人性中由於潛藏著魔性,只能見眼前,不能見長遠;只能見表象,不能見真相。所以,會下意識地認為:只有把別人壓下去,自己才能得益。
實際上,吹滅別人的燈,並不會讓自己更光明;阻擋別人的路,也不會讓自己走得遠。
怎麽辦?用道的方法去解決。
喜歡蝴蝶,別去抓它,去種花;
想要得到,別去爭搶,去創造。
創造是大道的內容,當我們不斷地創造時,不會計較誰來分享,誰會受益?
因為,創造的力量更強大,創造的感覺更美好,創造能讓心超拔於得失之上。
如果把心專註於創造,創造得越多,心胸越廣大,心境越平糊,對天道的感知也更敏銳。
因為,大道不是別的,就是愛——人在愛中,不會有「爭」的念頭;當心中連爭的念頭都沒有時,才是真正的不爭,才能成為無法戰勝的至強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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