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天下 > 國風

帕竹王朝興衰史

2024-08-08國風

帕木竹巴地方政權是元明時期西藏的藏傳佛教帕竹噶舉派建立的一個政權,也被稱作帕竹王朝,統治西藏長達264年。帕竹王朝的建立者是降曲堅贊,他被元朝封為大司徒。帕竹時期設立了宗本制,大力發展莊園經濟,將土地重新分配給平民,在政治和宗教上相對寬容,使西藏社會迎來了近80年的繁榮發展。帕竹王朝的興起要溯源到帕木竹巴.多吉傑布修建丹薩梯寺說起,丹薩梯寺就是帕竹王朝的精神聖地。

帕木竹巴政權

帕木竹巴.多吉傑布(1100~1170)是藏傳佛教噶舉派帕竹噶舉支系創始人,岡波巴的弟子。生於康區南部哲壟乃學地方。幼喪父母,9歲出家,先後於家鄉從師16人,習【入菩提行論】等佛典,善寫經畫像。19歲時赴前藏嘉瑪寺學中觀、因明。又從噶當派高僧學顯宗經論。25歲時受比丘戒,拜瑪爾·確吉堅贊、瓜譯師、薩迦初祖貢噶寧布為師,修習多種密法。南宋紹興二十二年(1152),與向蔡巴一起同見塔布拉傑。因得其噶舉教派特別密法傳授,遂拜塔布拉傑為「根本上師」。後返康區,在家鄉廣收門徒,重點傳授塔布拉傑所教之密法,5年之間,從學僧徒日眾,聲名遠播四方。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在前藏山南帕木竹(在今桑日縣境內)建丹薩梯寺,收徒傳授噶當與噶舉派融合之教法,創立了帕竹噶舉支派,後此派領袖遂由朗氏家族承襲。

帕木竹巴.多吉傑布

嘉定元年(1208),當地大貴族朗氏家族的僧人紮巴迥乃做了丹薩替寺座主,從此,朗氏家族兼握帕竹地方政權和當地政務大權,成為控制烏思藏大部份地區的一個新的西藏地方政權。帕竹是元朝在衛藏地區劃分的十三萬戶之一,在第一任到第八任萬戶長的努力下,帕竹派得到迅速發展,地域擴充套件,實力增加。到第十一任萬戶長絳曲堅贊時,他在轄區內大力發展農牧業生產,輕徭薄賦,以發展帕竹的經濟實力。

大司徒·繹曲堅贊(1302年-1364年),又譯為降曲堅贊、松秋堅贊,意為「菩提幢」,出生於烏思藏帕竹地方(今桑日縣境內),系吐蕃時代朗色林家族的後裔。乃西藏帕竹地方政權的第一代法王,是政教合一的領袖,被稱為班劄法王,為蓮師之化身。元朝策封他為大司徒。

大司徒絳曲堅贊鎏金銅像

絳曲堅贊出身朗色林氏族,3歲知讀寫,6歲時領受「鴉面明王護法之隨賜灌頂法」而得殊勝成就,7歲時,在京俄大師澤細巴門下受居士戒,法名絳曲堅贊,意為菩提寶幢。9歲時跟隨親教師楚達瓦及軌範師布訛巴出家受沙彌戒,修行勝樂金剛法得殊勝悉地。14歲至薩迦寺學法,因才華出眾,深得薩迦寺住持尼欽波桑波貝的賞識和器重。

1313年,絳曲堅贊前往薩迦派,擔任達尼欽波桑波貝的當聶(即宮廷隨從),學習佛教,同時也學習管理行政事務的知識。他曾經受到薩迦巴統治者的侮辱,因起取而代之的念頭。

1321年,他接受薩迦派的任命,回到帕竹,擔任萬戶長。1322年,元朝冊封他為帕竹萬戶長。他開始整頓吏治,發展藏地經濟,對內大力發展農牧業生產,增強帕竹經濟實力,對外則擴張勢力。

元朝烏斯藏十三萬戶

1335年,絳曲堅贊與鄰居雅桑萬戶(十三萬戶之一)發生爭鬥,要求取回屬於原有帕竹萬戶的領地,至少是忽必烈及宣政院歷次頒發文告聖旨中規定的領地。最後絳曲堅贊擊垮了雅桑的軍隊,接管其寺廟和莊園。隨後,又連續消滅蔡巴萬戶、止貢萬戶,吞並了其土地和屬民。絳曲堅贊的政治軍事才能使帕竹地方政權日益強盛。

1349年,他推翻了薩迦派的統治,控制了前藏地區,建立了帕竹王朝,並且向元朝宣告他是全藏的統治者。屬下尊稱絳曲堅贊為「大貢瑪」(貢瑪為主上之意),即第斯貢瑪第一世,從此西藏開啟了政教合一的制度。

1350年,絳曲堅贊派遣使者進京奏報,元順帝承認了絳曲堅贊的既得權力和地位,賜給萬戶長銀印兩枚。1351年,絳曲堅贊修建了澤當寺,成為帕竹噶舉派重要的基地。丹薩替寺以修密法為主,澤當寺以講授顯宗經論為主。澤當寺主張不分教派,聚集了不同宗派的眾多喇嘛,是當時烏思藏地區最大的佛教講經學院,培養了許多藏族學者,其侄釋迦堅贊系該寺第一任住持。

澤當寺

1354年絳曲堅贊利用薩迦派內訌之機,發兵包圍薩迦寺,薩迦本欽兵敗。絳曲堅贊遂收繳了元朝賜予薩迦世代管理烏思藏的敕封,兼並了後藏大部份地區,薩迦地方政權崩潰。隨後,絳曲堅贊派出使者到大都向元順帝請封,元順帝封絳曲堅贊為大司徒,令其子孫世襲。正是由於元朝的承認和支持,使新興的帕竹地方政權最終取得合法地位而趨於鞏固。自此,帕竹地方政權取代薩迦,成為衛藏大部份地區的統治者。

元順帝畫像

絳曲堅贊在新征服地區廣泛推行莊園制度,以發展生產;將原本十分松散、各自為政的十三萬戶進行改革,建立了「宗」的行政單位,取代薩迦時期的「萬戶」制,設立十三大宗,各宗設有宗本,宗本均由絳曲堅贊直接任命,每三年更換,這是西藏地方政治結構上的一項創新;根據吐蕃時期的「十善法」,制定了新的十條法規。將土地公平分配給農民,同時恢復了松贊幹布時期的西藏法律。他建立了自己的軍隊,並且在邊境巡防。在宗教上,則在嚴格僧人戒律的同時,實行教派民主。這些革新措施不僅鞏固了新生的帕竹地方政權,而且也創造了安定、和諧的社會局面,帶來了此後西藏近80年的社會穩定和繁榮時期。

日喀則桑珠孜宗堡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絳曲堅贊逝世後,其侄釋迦堅贊成為帕竹執政者。釋迦堅贊即位後,順利平定了後藏的叛亂,進一步鞏固了帕竹地方政權。明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遣員入藏,封當時的帕竹派首領釋迦堅贊灌頂國師名號,賜玉印,給予破格優待。次年,釋迦堅贊遣人入貢。在絳曲堅贊、釋迦堅贊、劄巴強曲、索南紮巴等幾代執政者的經營下,帕竹實力持續增強,到第五代執政者、闡化王劄巴堅贊統治時代,帕竹地方政權的勢力趨於全盛。

紮巴堅贊銅像

永樂四年(1406),明成祖敕封劄巴堅贊為灌頂國師、闡化王,賜玉印、白金、巴茶等。劄巴堅贊在其執政的47年中,由於措施得當,實施教派民主,從而帶來了其轄區內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空前繁榮。第十代執政者阿旺劄西劄巴1510年即位後,因年幼不能執政,由仁蚌巴·錯結多吉喜代理執政8年。阿旺劄西劄巴是帕竹地方政權執政時間最長的執政者,共執政53年。

灌頂國師象牙玉印

新興的帕竹地方政權與薩迦地方政權相比有一個顯著的不同:薩迦地方政權是由元朝扶植起來的政權,並依靠元朝的政治力量加以支撐,因此薩迦地方政權的建立及其對衛藏的統治並非是以自身的實力為基礎。而帕竹地方政權則是由西藏人自己經過努力建立起來的政權,它推翻薩迦地方政權,取得對烏思藏大部份地區的統治權,一方面是憑借自身的實力實作的,另一方面則是得到元明兩朝中央政府的認可和封賞。所以,帕竹地方政權的建立,實際上反映了西藏地方政治力量的壯大和發展,反映了明朝建立以後西藏地方向統一政權的邁進。

帕竹王朝的精神聖地丹薩梯寺

帕竹地方政權雖存在264年,但實際只維持了近百年的統治。此後,帕竹所封各宗宗本逐漸割據稱王,各霸一方。15世紀中葉,帕竹屬下仁蚌巴興起,與噶瑪噶舉派紅帽系聯合控制了衛藏大部份地區。16世紀中葉,辛廈巴推翻了仁蚌巴,西藏地方又出現了50余年的辛廈巴統治時期。17世紀初,辛廈巴·彭錯南傑推翻了早已名存實亡的帕竹地方政權,在日喀則建立了藏巴汗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