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三屆書法「國展」的璀璨盛景中,不難發現某些入展作品藏匿著或大或小的問題。它們或許是對聯上下聯字數的不對稱,或許是落款內容的重復,又或許是書寫文本的謬誤、錯字的出現。這些問題如同美玉上的瑕疵,令人扼腕嘆息。
面對這樣的作品,中書協感到棘手,如何處置,業內聲音紛紜,各有見地。
一種觀點堅定主張,必須嚴格剔除問題作品的入展資格,捍衛書法「國展」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在他們看來,只有那些毫無瑕疵、完全達到入展標準的作品,才有資格登上這書法藝術的殿堂。一旦瑕疵作品混入其中,就如同給純凈的清泉投下一粒老鼠屎,激起漣漪,變了味道,更可能引發錯誤的連鎖效應,如此「風向標」的引領,必將貽害無窮。
然而,另一種聲音則顯得寬容而富有同情心,他們支持這些作品繼續保留在國展當中。
他們認為,這些瑕疵不同於代筆和徇私舞弊的惡劣行為,不能一概而論,一棍子打死。這些作者的書寫水平已然達到國展的要求,瑕疵的出現或許只是無心之失,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因此他們不建議取消這些瑕疵作品的入展資格。
面對如此眾說紛紜,中書協倍感棘手,左右為難。
對此,我個人的建議中書協在書法「國展」中設立一個特別的展區——「瑕疵作品展區」。
一旦發現或暴出參展作品存在瑕疵,便將其移至此展區展出。此舉意在向參觀者明示:這些作品雖已達到入展水準,但仍有瑕疵與不足。這樣既能激勵作者們繼續努力,精益求精,同時也能對廣大書法愛好者起到警示作用,提醒他們在追求藝術之路上須保持謹慎與認真的態度。
如此,中書協便無需再為如何處置這些作品而犯愁。這一舉措不僅巧妙地化解了尷尬,更將「壞事」變成了推動書法藝術發展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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