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芙蓉网警在工作中发现
市民肖某为蹭热度、引流量、博关注
截取网络打架斗殴视频
故意剪辑关联
发布至网络平台
并配上醒目文字
谎称打架事件发生在长沙
造成恶劣影响
肖某用「移花接木」的方式
故意编造传播谣言信息
该行为已扰乱网络公共秩序
其本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芙蓉公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并责令删除相关内容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环境
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
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
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
可能会承担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不编造、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