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早上,贵州省麻江县妇联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媒体报道的「女子金某某被拐33年」消息不属实,金某某1991年经人介绍嫁到广西,当时是其母亲罗某某陪同送到男方家。1993年改嫁后,因金某某是聋哑人、肢体残疾等,当时的通讯、交通也不方便,和家人失去了联系。
麻江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也向记者介绍了上述情况,称不存在拐卖。
「前天,金某某在子女的陪同下,成功地在麻江与她的家人相认,现在她正在麻江与家人享受团圆的时光。」3月29日,麻江县妇联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透露了更多关于金某某的情况。据悉,金某某于1991年在他人的介绍下嫁到了广西桂平。然而,由于她是聋哑人且肢体有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她在婚后的一年里与男方离了婚,并且没有生育子女。1993年,金某某再婚,婚后她育有一子一女。由于通讯和交通的限制,再加上她是聋哑人,金某某与家人失去了联系。随着她的女儿长大,她决心帮助母亲寻找失散的家人,以完成她父亲生前的遗愿。后来,金某某的女儿通过网络平台发起了寻亲行动,并最终与金某某的娘家亲属取得了联系。
妇联工作人员还提到,金某某的女儿透露,她的母亲是经她的大伯介绍给她的父亲的。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此事,预计将会公布更多相关的详细情况。
麻江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警方已经关注到网上金某某寻亲回家一事,相关情况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中。对「被拐是否属实」,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询问宣传部门。此后,麻江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介绍了县妇联工作人员所述情况,称不存在拐卖。其后又再向澎湃新闻表示,金某某家人表示不愿透露信息,如果要采访可以到当地。「感谢大家对这个事情的关心、关注,相关情况我们也在进一步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