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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商家受处罚

2024-03-07辟谣

四川南充市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商家受处罚

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日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信息显示,南充市3批次食品经抽检不合格,商家受到行政处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充东观辣仔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炸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油炸花生米,加工日期:2023年11月2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南充东观辣仔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检验结果: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12日,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并于2023年12月22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南充东观辣仔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由于当事人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100元;

(3).处罚款 5000 元。

2.排查整改

经排查,供货商提供的花生米存在质量问题,当事人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造成该批次油炸花生米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此当事人总结经验教训,严守进货查验等义务。

二、阆中市斌斌便利店销售的、由标称由高安市万家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团圆辣条(调味面制品)和四季辣条(调味面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四季辣条(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3年6月1日,被抽样单位名称:阆中市斌斌便利店,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高安市万家园食品有限公司。检验结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2.产品名称:团圆辣条(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3年6月1日,被抽样单位名称:阆中市斌斌便利店,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高安市万家园食品有限公司。检验结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2023 年 11月1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并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经调查,阆中市斌斌便利店销售食品安全指标不符合企业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食品安全指标不符合企业标准的食品,并予以警告。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上述批次辣条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厂家生产过程中的疏忽造成。该店在今后的经营中,进一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定的学习,规范各项经营行为,杜绝经营不合格产品的现象。

三、阆中市宜品生鲜超市销售的炒原味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炒原味瓜子,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6日,被抽样单位名称:阆中市宜品生鲜超市。检验结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2023 年12月5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并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经调查,阆中市宜品生鲜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六条的规定,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0元;

(2).处罚款5000 元。

2.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规范进货渠道;履行好购进食品的查验制度;建立好购进和销售台账。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进行反映。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