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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6种常见火炮详细分析,到底哪种更实用?哪种威力更大?

2024-01-03军事

榴弹炮

1.榴弹炮

榴弹炮(Howitzer)是一种介于加农炮和迫击炮之间的火炮。由于榴弹炮的长距射程能力,它可以与其他火炮(如长管炮、迫击炮和火箭炮)一起组成炮阵,产生巨大的作用效果。

英语中的「榴弹炮」一词源于捷克语的「houfnice」,其中「houf」意为「人群」。捷克语词缀「-nice」是表示名词的后缀。这个词最初用于描述15世纪波希米亚宗教改革运动期间使用的一种短管火炮。这种火炮用于近距离向步兵或重骑兵密集的方阵射击,从而使骑兵的马匹受惊。后来这个词传入德语,并最终演变为今天的「榴弹炮」这个词。

榴弹炮

美国军事教义将榴弹炮定义为任何可以进行高角度(45至90度)和低角度(0至45度)射击的火炮。与此对应,加农炮只能进行低角度射击,迫击炮只能进行高角度射击。

作为介于加农炮和迫击炮之间的武器,第一种被视为榴弹炮的火炮在16世纪后期出现。它们最初被用于包围战,向城堡等防御设施的内部发射火药弹或燃烧弹十分有效。与同期仅依靠装药量调整射程的迫击炮相比,榴弹炮可以在很大的角度范围内进行射击,灵活性更大。

榴弹炮

到18世纪中叶,一些欧洲国家的军队开始引入可以随野战军队机动的榴弹炮,它们通常也是以高角度进行射击。到19世纪中叶,一些国家试图简化其火炮种类并同时发射实心弹和爆炸弹的平滑膛加农炮代替加农炮和榴弹炮。但到十九世纪后期,国家重新加速发展榴弹炮。

20世纪初,确定的火炮和榴弹炮的主要区别是火炮的射速和射程更高,使用单一装药量推进,最大仰角通常小于45度;而榴弹炮的射速和射程更短,用多装药量推进,最大仰角通常大于45度。

榴弹炮

总之,榴弹炮作为加农炮和迫击炮之间的中介武器,在历史上不断发展,并最终形成今天具有多装药调整、高仰角等特征的榴弹炮。它广泛用于各国军队,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海岸炮

2.海岸炮

海岸炮是指用于防卫沿海要塞的大口径舰炮或固定炮台。从中世纪到二战期间,海岸炮和舰炮在军事上具有重要地位,通常代表着最高的技术和资本投入。20世纪初航空兵器和导弹的出现减弱了大口径火炮的主导地位,但在近岸作战中,装备了反舰导弹的机动海岸炮仍可用于切断海上通道。

海岸炮

海岸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381年葡萄牙和卡斯蒂利亚之间的战争,当时葡萄牙军队使用大炮来防卫里斯本免受卡斯蒂利亚海军舰队的攻击。在地理大发现时代的16世纪,建立海外殖民地的列强会首先建造沿海要塞,用于威慑敌对海军和镇压当地居民。19世纪,中国也建造了数百座沿海要塞以抵挡西方海军的威胁。

海岸炮

二战期间,盟军在诺曼底登陆时对岸炮实施了大规模的水面和空中轰炸,击毁了不少德军岸基炮台。在太平洋战场,日军也在多处岛屿上布置了大量的203毫米口径岸炮。新加坡的大威力岸炮也曾对日军形成威慑,迫使后者从马来西亚南下进行登陆,而未敢直接从海上进攻。

海岸炮

二战后,喷气机和导弹的出现使固定的岸基炮台更容易受到打击。北欧国家继续发展现代化的隐蔽型岸炮系统,而保留岸炮力量的其他国家也使其具备两栖作战和反舰导弹能力。在狭窄水域,装备反舰导弹的机动海岸炮仍可用于切断海上通道。

坦克歼击车

3.坦克歼击车

坦克歼击车是一种主要用于反坦克作战的装甲战斗车辆。它们通常装备直接射击式火炮或反坦克导弹发射器。相比通用坦克,坦克歼击车专为歼灭敌方坦克和其他装甲车辆而设计,火力更强而机动性和防护性较差。许多坦克歼击车基于履带式坦克底盘,也有一些为轮式。

坦克歼击车

二战期间,随着装甲战发展,各国纷纷研制坦克歼击车用于反坦克作战。德国和苏联的坦克歼击车大多采用固定战斗室的无炮塔设计,安装大口径反坦克炮,以更小的车体尺寸换取更强大的火力。美国的坦克歼击车设计理念不同,它们通常保留炮塔,机动性更强,用于远距离伏击敌人坦克。

坦克歼击车

二战结束后,随着主战坦克的发展,专门的火炮式坦克歼击车逐渐退出主战场。轻型的反坦克导弹载车成为新的反坦克武器。最近两三十年,随着远程反坦克导弹的出现,一些国家又研制出了新型的轮式和履带式坦克歼击车,它们携带重型反坦克导弹,提供更远距离的反坦克能力。

列车炮

4.列车炮

列车炮是指安装在专门设计的铁路车皮上的大口径火炮。许多国家都研制过列车炮,但最著名的还是德国克虏伯公司在一战和二战中为德军制造的大型列车炮。小型的火炮有时也安装在装甲列车上。只能在铁路运输的列车炮在二战后逐渐被淘汰。

列车炮

列车炮的设计需要考虑火炮的三个问题:一是如何使炮管左右转向瞄准;二是如何吸收后坐力的水平分量;三是如何将垂直分量传递到地面。常见的方法有依赖铁路转向台,使整车转向以瞄准;安装中心支架,允许火炮自身相对车体转向;利用箍环、支撑杆固定车体抵消后坐力。另外需要建立发射场地,使用框架或混凝土基础将垂直后坐力传到地面。

列车炮

列车炮最早可追溯到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军曾使用铁路运输沿海要塞的大炮支援战场。一战期间,法国制造了数量和型号最多的列车炮。二战中,德军使用80厘米口径的列车超重炮进行过实战。同时期英德两国在英吉利海峡沿岸也部署过多门大口径的列车炮,用于跨海轰击敌方阵地。二战结束后,列车炮逐渐被淘汰,但一些国家仍保留了这种武器。

迫击炮

5.迫击炮

迫击炮是一种通常由简单、轻便、便携式、尾部制退、无膛线(尽管一些型号使用膛线枪管)金属管组成的武器,固定在底板(用于扩散后坐力)和轻型双脚架上,并配有瞄准具。迫击炮以高仰角的弹道发射爆炸弹(技术上称为炸弹)。迫击炮通常被用作间接火力武器,发射各种弹药提供密接火力支援。

迫击炮

迫击炮使用已有数百年历史。最早的迫击炮见于15世纪朝鲜火枪匠制造的瓮口(曲尺形迫击炮)。迫击炮在1453年君士坦丁堡之围和1456年贝尔格莱德之围中首次用于围攻战,射出的石弹高达「一意大利英里」。早期的迫击炮像施泰尔榴弹炮那样笨重,难以运输。1701年,科胡恩男爵发明了一种便携迫击炮,可以发射带引信的爆炸弹。这种迫击炮迅速流行起来,催生了「火箭船」这一新的舰船类别。

迫击炮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研制了7.58厘米、17厘米和25厘米口径的Minenwerfer迫击炮。1915年,英国威尔弗雷德·斯托克斯爵士发明了斯托克斯迫击炮,这是第一种单兵便携迫击炮,适合在战壕内使用。战后,各国陆续研制出改进型迫击炮,形成轻、中(通常为60毫米和81毫米/82毫米)重三种口径。

迫击炮

现代迫击炮系统通常由枪管、底板、双脚架和瞄准具四大部分组成。主流口径介于60毫米至120毫米。少数口径更大或更小的迫击炮也存在。现代迫击炮为尾部装药,使用简单。士兵将迫击炮弹投入枪管,引信与枪管底部击针接触后点燃发射药,发射弹头飞向目标。枪管仰角通常在45°至85°之间,仰角越大,弹道越高,射程也越短。部分迫击炮使用拉绳击机制。

迫击炮

迫击炮弹有稳定翼式和旋转稳定式两大类别。前者尾部有短翼片控制飞行轨迹;后者在射出时自转,获得陀螺稳定效应。两类弹药都可携带照明、烟幕、高爆或训练弹头。由于口径相近而有更大有效载荷,迫击炮的爆炸当量远超口径相近的火炮。此外,没有旋转的稳定翼式弹药也不会出现偏转误差。这使迫击炮成为一种有效的近距离火力支援武器。

高射炮

6.高射炮

高射炮是用于打击和防御敌方飞机的重要武器装备。高射炮由炮架、瞄准装置、供弹装置、击发装置等组成。根据射程不同可分为近程高射炮和远程高射炮。

高射炮的发展经历了从火炮到导弹的转变。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高射炮口径从20mm到152mm不等,主要使用机械瞄具。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大口径高射炮开始配备测距和追踪雷达,大大提高了精度。20世纪50年代起,各国开始研制面对空导弹取代大口径高射炮。

高射炮

随着高射系统的进步,组织结构也不断完善。苏联建立了独立的高射部队,英美德等国则将高射兵一般纳入陆军或空军序列。海军舰艇也开始安装各类高射及点防系统。

高射火力主要用于区域防空。据不完全统计,二战期间高射炮仍有90%左右的轰炸机成功投弹。直到20世纪50年代,各国引入面对空导弹后高射炮逐渐失去优势。时至今日,支援地面部队的自行高射炮仍在发展,海军近程防御系统也在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