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大学生已然成为我国兵源的主体,绝大多数人是专科、本科在校生或者毕业生,这些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满二级上士军衔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吗?
有的人会说服满二级上士军衔,不就相当于在部队干了12年吗,按照规定,干满12年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如果你也这样想,那你就错了,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什么是二级上士军衔?二级上士军衔就是之前的上士军衔或者三期士官军衔,若首次授衔是列兵军衔,则二级上士对应的服现役年限是8-12年。
服满二级上士军衔和服现役期限12年是两码事。服满二级上士军衔指的是从确定二级上士军衔的那年开始服役,到服满二级上士军衔,这个过程可能是4年,也可能是3年或者2年甚至更少,因为首次授衔的级别不同。
服现役期限12年。这里的服现役期限12年指的是首次授衔是列兵,服现役期限满12年,即服满二级上士军衔。
其次,符合安排工作的条件是什么?2011年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了符合安排工作的四种条件,分别是: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
2.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的;
4.是烈士子女的。
由此可见,士官只有服现役满12年才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
最后,大学生是否符合安排工作条件要看实际服役年限。这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因为没有取得大学学历,所以首次授衔时是列兵军衔,如果他们服满二级上士军衔,实际上是已经服役满12年,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完全符合安排工作条件。
二是大学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后入伍。因为已经取得大学学历,所以首次授衔时可能是下士军衔也可能是中士军衔,所以他们服满二级上士军衔后的实际服役年限不满12年,如无其他符合安排工作的条件情形,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所以,大学生入伍服满二级上士军衔,并不一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次授衔不是列兵军衔,服满二级上士军衔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首次授列兵军衔,服满二级上士军衔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