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周末开始,纽约正式将乱穿马路合法化,允许行人在人行横道外或违反交通信号灯过马路。
据美国【新闻周刊】30日报道,市议会上个月通过了允许横穿马路的法案,在市长埃里克·亚当斯没有在预定的30天内决定否决还是签署该法案后,该法案于上周末成为法律。该法律将在120天后生效。
该法案允许行人在任意地点过马路,也允许不按交通信号过马路。但是,该法案也警告说,在人行横道外过马路的行人没有优先通行权,他们应该为有优先通行权的其他车辆让路。
在新法案颁布之前,纽约市自1958年起禁止横穿马路,违反规定最高可处以250美元罚款。
但纽约市议员梅赛德斯·纳西斯发现,去年开出的乱穿马路罚单中,超过90%是发给黑人和拉丁裔的。她表示,乱穿马路合法化将消除种族差异。纳西斯还说,与她交谈过的警官们都表示,他们花在开乱穿马路罚单上的时间可以更好地用于其他警务工作。
美国步行组织执行主任迈克·麦金恩对媒体表示:「真正关心安全的城市会关注街道设计、超速和危险的大型车辆,而不是乱穿马路的法律。」
来源: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