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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第二十条】:并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某些蝇营狗苟的人的问题

2024-02-20电影

有人说,电影【第二十条】,说的是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法律问题。

表面看,故事讲述的,确实是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事。

但只要稍加思考既可看出,这哪是什么法律问题,分明是人的问题——【刑法】第二十条不是今天才制定的,而是早已有之。

是少数执法的人没有认真执行,才闹出了无数的人间悲剧。

(1)

残疾女被村霸儿子强奸欺凌,强奸之前把她丈夫铐在了门外。

完事后放开了她丈夫,并对他丈夫说:我们欢喜一次,给你二百块钱。你在门口放哨,我再加你一百。

受辱的丈夫奋起反抗,双方撕打起来。村霸儿子想用长刀砍杀丈夫,丈夫用剪刀乱捅,致村霸儿子死亡——丈夫被抓起来了。

村霸想私了,逼迫残疾女签字不要告强奸,残疾女被逼无奈,跳楼摔成重伤。

(2)

公交司机见到几个流氓侮辱女孩,上前制止却被流氓揍了一顿。司机操起小箱子把流氓砸伤,司机却被判入狱。

(3)

检察官的儿子在校园制止霸凌事件,双方发生打斗,检察官儿子将一霸凌者打伤。

对方唆使社会人员在半路打伤检察官儿子。母亲前去理论,双方发生撕扯,对方倒地骨折,母亲被抓起来了。

这三件事,再明显不过,都是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

【刑法】第二十条早已说得明明白白:

为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对方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严重危及他人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对方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此清楚的法条,却被置之不理,依然模糊正当防卫的界线,让好人受气坏人嚣张。

这还是法律问题吗——这不就是人的问题吗?

当年拍摄【三国演义】,导演王扶林规定,剧中的语言必须是能听懂的古语。

只有听得懂,才能被观众接受。

但又必须是古语,才能体现出那个时代的风貌,否则就变味儿了!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这是著名桥段煮酒论英雄里曹操的一句话。

但担心观众听不懂 「操耳 」这两个字,就改成了: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曹操耳!

这么一改,确实能听明白了,但那种古香古韵的味道却没了,也失去了曹操骄横跋扈的特色。

就为这一个字,众多编导经过反复推敲,最后决定还是恢复原著。同时加上字幕,让观众能理解「 操耳 」指的就是曹操。

为此可以看到,

当年的老艺术家们,对艺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确实让今天的我们叹为观止。

反观如今的某些司法人员,依仗他们掌握着话语权和执法权,面对再清楚不过的法条,为了图省事少麻烦,不顾弱势群体的利益而肆意枉为——哪还有一丝一毫的敬业精神。

更有甚者,出于某些摆不到阳光下的龌龊目地,某些人竟然可以姿意枉法。

比如河北迁西的马树山老爷子,他分明是按照【宪法】和【党章】赋与的权利,按正常渠道实名举报。

但却被以诽谤诬陷罪拘留,批捕,起诉到法院。多亏最高检发声,他才被无罪释放,才避免了牢狱之灾。

这哪里是法律的问题,分明是人的问题。是某些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之目地,为了拿不到阳光下的蝇营苟苟,才做出的卑劣伎俩。

比如山东于欢的辱母案。

恶人当着众人和于欢的面,掏出生殖嚣在于欢母亲眼前摆弄,并殴打上前制止的于欢。血气方刚的于欢操起桌上的水果刀乱捅,剌伤恶人致其死亡。

于欢一审被判无期,后被改判五年。

无期和五年差距巨大,显然是对刑法20条的误判。这能是法律的问题吗,明显是人的问题。

但是,对判决无期的那个法官,好像没什么事似的,竟然安然无恙。

要知道,他这个判决能毁掉别人的一生,怎么可以没事呢。

所以才有了以下金句:

一次犯罪污染的只是一条河流,

而一次错误的判决,污染的却是整个水源。

正因如此,才导致好人受气坏人嚣张的恶习持久不衰!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一个人的一生。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以上这些最简单,最朴实的道理,本应该是再简单不过的常识。

而现在却成了金句,成了老百姓的翘首期盼——这不仅是法律的悲哀,更是少数执法者的荒唐,人民群众的悲凉!

斑马咬伤了狮子。

狮子作为原告,把班马告上了法庭。

法官问:斑马为什么咬你?

狮子说:我吃它的时候,它反抗咬伤了我。

法官说:斑马伤害的罪名成立,被判入狱。

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不问过程只看结果闭着眼睛判案的情形,在当今已屡见不鲜。

比如2023年,有小孩在列车上不停地蹬踹前排座椅,家长却无动于衷。

当前排旅客喝斥小孩后,家长却声称对方态度不好,先动手打人。

对方还手后,却被家长报警。警方给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理由是,对方还第一巴掌是正当防卫,还第二巴掌就是防卫过当,算互殴。

这岂不是和狮子状告斑马一模一样嘛?

更滑稽的是,

事过多年,当狮子已安享晚年死去后,案子才被翻了过来。

于是有人说: 正义虽然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这是哪个混x发明的词汇,简直是混x透顶!

这种迟到的正义还能叫正义吗——说破大天也只能叫真相,是拨乱反正的真相大白而已。

电影【第二十条】就是要通过三个案例告诉人们——正义不要总是迟到——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是悲哀。

当然,【第二十条】也不可能完全脱俗。最后也搞了个光明的结尾,由最高层出面演变成了大团圆——让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但它也确实让我们切切实实地领悟到:

人民群众觉醒的曙光正在闪烁,预示着翻天覆地的变革正在呼啸而来——人们已经意识到自身的力量和价值,不再沉默和被忽视。

所以说,这回老谋子确实是办了一件好事。

一向以为,张艺谋也就只能拍些大哄大嗡,大红大紫,大场面大特技,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却形式大于内容的无厘头烂片。

没想到这回他确实办了一件正事,必须为他点赞——老谋子,是条汉子,好样的!

同时我们还必须认清,

——法律始终没有错。

——错误是在极少数肆意曲解法律,蝇营苟苟的坏分子身上。

事到如今,电影【第二十条】的票房多少已经不重要了,甚至可以说是无足轻重。

重要的是让所有的执法者们多看几遍这部影片。

让他们从心底真正认识到片中的一句话:

如果我们不能让这个母亲重燃希望,我们有什么资格穿上这身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