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选入 【<老子>四章】 ,其中第一章是: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此段在【道德经】列为第十一章。
教材对「当其无,有车之用」的注释是: 车的功用正是产生于车毂的「无」。无,指车毂的中空处。
匪夷所思的是,我查了几十个版本的翻译,从 三国时期的王弼 到 现代的曾仕强 ,基本都持上述观点。
然而,这种注释和翻译明显存在问题。
对于这段话的翻译通常是这样的:
三十根辐条汇集到一根毂中的孔洞当中,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给人便利,「无」发挥了它的作用。
从文段结构分析, 此段由四个句子组成,前三个句子列举三种 生活现象 ,第四个句子得出 一般结论 。前三个句子内部结构完全相同:第一个分句讲器物的制作方法;第二个分句语言形式完全相同,强调「空无」的作用;第三个分句讲车子、盆子(器皿)、房子因为「中空」发挥了不同的作用。 既然第二句话、第三句话中的 「当其无」 译为在那中空的器皿里,在那中空的房子里,那么根据一致性原则 ,第一句话中的 「当其无」 应译为:在那中空的车厢里。 而不是「产生于车毂的无」。「车毂的无」是什么东东?
从生活经验分析, 我们利用 盆子 中空的部分盛水装东西,我们利用 房子 中空的部分居住,我们利用「 车毂 」吗?难道可以将我们或是货物塞进「车毂」之中? 这明显违反常识呀!所以, 用来载人载货的只能是车厢;车毂只是车子的一个组件,它不可能直接实现车子的功用, ——我们何尝能够直接利用车毂呢?
所以,教材翻译不符合起码的生活常识。
第三,从【道德经】(【老子】)的语言风格看, 此书从生活经验出发,从中发掘出思辨性极强的哲理,其 现象描述和哲理表达 都没有超出常人的生活经验,理解起来并不困难; 其现象描述更是朴素、自然、简单,如果我们将其讲复杂了,那肯定偏离了老子的本意。
综上, 教材对「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的解释是错的, 应翻译为:三十根辐条共用一个轮毂,在那空无的车厢里,发挥了车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