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书坛最大的争议无外乎就是很多书法家的作品让普通大众无法看懂,规规矩矩的唐楷风格作品非常少,更多的是难以辨识的篆书、歪歪扭扭的隶书、笔法随意的楷书、节奏激荡的行书、满屏凌乱的草书,这些作品阅读起来都让人感到非常困难,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疑问,难道只有让人看不懂的书法才是好书法吗?
对于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来说,显然并没有分清楚写字和书法之间的区别,依旧用文字的属性来衡量书法作品,将可阅读、便于阅读当成了评价书法的首要条件,这种观点尽管非常普遍,但是却是非常片面的。
文字就是用来进行沟通的抽象符号,因此文字必须能够被阅读,并且能够被方便阅读,这是对文字的基本要求,但是书法不是文字,书法是以文字为主要元素进行的艺术创作,书法所要表达的不一定是文字本身的含义,而是作者对所书文字的情感。
古人已经将书法和写字区分的非常清楚,比如官员给上级或者皇帝写的呈文、奏折,就必须用非常规整的正书字体来写,所有的官方文件也要用正书字体来书写,这都是以便于阅读来体现严肃、尊重,在这样的作品中不能以文字内容以外的任何形式传达书者的情感。
而信札、手稿等作品则更多的采用行书、草书,这样的作品往往需要倾尽情感,因此不会太过拘束。而大多数的信札、手稿都被后人当作书法精品来学习,因为人们能够从中领悟到很高的艺术成份,没有人会去临摹一张圣旨,因为那类作品缺乏艺术营养。
并且古人写的很多行书、草书作品也不是面向大众的,也不去迎合普通大众的阅读需求,更多的是在专业群体中流转,像狂草这类作品的可阅读性更差,可见古人在进行书法创作时也没有太过照顾文字的阅读性。
在书法还处于实用性和艺术性共存的时代,古人已经开始区分写字和书法了,如今书法的实用性已经被科技蚕食,正在进入纯艺术的发展阶段,书法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书法与写字之间的差距会更加明显。
当然,一定要求书法不能够被阅读也是很偏激的,只能说书法作为一门艺术,会有丰富的展现形式,他可以有很多种方便阅读的面貌,也可以有很多种不方便阅读的面貌,总之书法的未来是多元化的,不会局限于某一种面貌。
非常可喜的是在当代中国书坛,书法的各种可能都有人去探索去发展,这让书法风格不会陷入单调,极大的丰富了书法艺术,可以肯定的是当代书法已经开启了又一个繁荣发展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