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到了9月3日,日本正式向中華民國投降。同年10月10日,主席和蔣介石在重慶簽訂【雙十協定】。而1946年6月,解放戰爭正式爆發。
而在日本投降以後——中原突圍之前,這中間十個月的時間裏,我軍和國民黨軍之間也爆發過很多武裝沖突,但是為什麽這些沖突沒被視為解放戰爭的一部份?
1、全面抗戰期間的沖突
其實,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之間的軍事沖突,從1927年開始,一直沒有完全停止。甚至在全面抗戰期間,國民黨軍隊也經常和中國共產黨的武裝爆發沖突。比如南方紅軍改組為新四軍期間,就有紅軍被國民黨設計繳械。在這之後,國民黨軍對八路軍、新四軍的根據地發動進攻的情況比比皆是。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莫過於皖南事變。甚至皖南事變爆發後,有人擔心會不會因此引發新一輪內戰。
所以日本投降以後,國民黨軍隊對解放區發動的軍事挑釁等行為,其實屬於抗日戰爭期間,兩黨武裝力量沖突的一種延續。
而從日本投降以後,乃至中原突圍之前,這期間兩黨並沒宣布雙方處於戰爭狀態。並且國民黨政府也沒有對外宣稱要取締中國共產黨的存在。因此對於八路軍、新四軍和國民黨軍之間的沖突,在名義上也被視為下邊部隊的摩擦和誤會。其實【亮劍】裏面也有過這樣的細節:雙方部隊經過一段時間的鏖戰以後,宣稱沖突的原因是誤會。
因為從中華民國成立以來,到1945年日本投降,這期間中國一直在戰爭狀態中:北洋軍閥時代的軍閥混戰,國民黨上台以後的第一次國共內戰,乃至全面抗戰。這讓當時廣大民眾對於戰爭是十分痛恨的。
所以蔣介石雖然骨子裏想打內戰,但是考慮到欺騙國內乃至世界輿論,所以不能承認國民黨軍和八路軍、新四軍的沖突是戰爭狀態。而延安方面則考慮努力實作和談並成立「聯合政府」(和國民黨政府相對應),更不願意繼續打仗。這就導致了在1945年8月-1946年6月這期間,國共都不承認雙方處於戰爭狀態,而是處於和談基礎上,存在武裝沖突的局面。
甚至在1946年1月10日,國共雙方還簽訂了停止沖突的協定。按照協定,雙方應該對各自的軍隊下達停戰指令。當然這一切都是老蔣的騙局:因為從當時的局面來看,全國絕大多數工業城市乃至優質軍隊,都在國民黨手裏。所以蔣介石認為,國民黨完全可以將八路軍、新四軍的主力在一年時間甚至幾個月內全部消滅。從這個角度來看,老蔣固然過高估計了自己的實力,但同時也說明,老蔣骨子裏壓根沒打算和談。
2、中原突圍
1946年6月,國民黨軍對我軍的中原軍區發動進攻。這也意味著在法理上,蔣介石違約了——違背了停戰協定。也因此,解放區的軍民占據了道義優勢,並隨之開始軍事應對。蔣介石也在這期間宣布要消滅中國共產黨的組織和軍隊。
因此,中原突圍被視為一個歷史的起點:解放戰爭爆發了。
解放戰爭爆發之前,中國共產黨的不少部隊依舊沿用八路軍、新四軍的番號,並表示認同民國政府的約束。而隨著解放戰爭的爆發,中國共產黨的部隊陸續都更名為解放軍,采用新的番號。這也算是中原突圍帶來的歷史後續發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