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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比德70分唐斯62分到唐西奇的73分!現在還有人要厚古薄今嗎?

2024-01-30體育

恩比德和 唐斯在同日的比賽中分別以 70和62分創造個人歷史得分記錄,1月27日,NBA賽場上再次出現當天有兩名球員上演令人驚艷的得分表演。太陽隊的德文·布克得到了62分,而更誇張的是,獨行俠的盧卡·唐西奇在面對老鷹的比賽中,獨砍73分!這也讓他因此繼德文·布克、里拉德、米契爾和恩比德之後,成為了現今NBA所有現役球員中第五位單場得分超過70分的球員。也創造了現役聯盟單場比賽得分記錄,排名歷史第四!

可讓我特不理解一個事兒就是,當恩比德和唐斯兩位內線狀元在一天內都用出色的得分表現創造屬於自己的生涯之夜時,那可是受到了不少人的質疑。不少球迷和自媒體都似乎不約而同的用著近似冷嘲熱諷的方式,去質疑甚至貶低這兩場出色的得分表演。而唐西奇打破了現役球員單場得分記錄,這個時候,真的還要有人堅持去厚古薄今嗎?

現在聯盟的得分真的更容易了?沒錯,從將近15分的聯盟整體每場平均得分提升來看,相較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現在的得分更多了!但是,得分更多就一定意味著得分更容易嗎?這在我看來,這不過是典型的厚古薄今的淺薄看法,純屬扯淡。在我看來,如今的聯盟,較之以往,雖不能說是絕對的超越,但肯定簡單的歸結於不如以前。那些所謂的退步,也不過是長期以來人們審美疲勞之後,對於新生事物的接受振幅變小和程度變慢罷了。

就以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來說:你現在讓一個00後的年輕人,去看一下83版的射雕英雄傳,再看一下央視李亞鵬版本的,你覺得00後一定會覺得大棚扣出來的就是經典嗎?再拿NBA舉例,現在其實真正在90年代中葉看球的球迷,還能在網路上發言的並不多,更多的是一些30歲上下網友的在不遺余力的把二十、三十年前的NBA視作巔峰。可當真如此嗎?我就來以我個人的觀點,來陳述一下我為什麽覺得從得分一項上,是不能武斷的去厚古薄今的。

首先,就是近10年來,NBA球員的投射能力已經達到了聯盟歷史上的最巔峰。這個上面,我相信會有很多人都會說,那是因為90年代那會,比賽節奏慢,各支球隊都不註重三分球,而且,防守又那麽鐵血,所以得分肯定不會那麽容易。可要知道,最終比賽還是需要靠得分決定比賽勝負的,NBA在90年代,就有將近80支球隊的每場平均出手數超過85次,占所有球隊的將近34%,這在當時,可不算少。然而,在投籃命中率上,差異還是很大的。

在三分球上,本賽季三分球命中率最低的球隊是灰熊,只有34%,而90年代的十年中,能有這樣單賽季三分命中率的球隊僅是剛剛過半。本賽季,有七支球隊的三分命中率達到了38%以上,而整個九十年代,只有21支球隊曾在單賽季達到這個成績。無論你是把這歸結於比賽節奏也好,還是比賽風格也罷,可那些球是實打實的投進去了呀,沒有一個是沒進算進的。投的多,命中率還高,這不是投籃能力的大幅提升還能是什麽?

所以說,近些年來,聯盟整體得分效率的提升,其中最大的因素就是,球員們的普遍投射能力強大的太多了。咱就不以近年來聯盟中那些三分大神們做案例了,就說普遍情況。無論你怎麽說三分球讓比賽更好或者更壞,那也是球員們實打實投出來的命中率。說白了一場放你投,你能扔進9個不?你可以不喜歡,但沒法否認這一點!現在球員的投射能力太強了,沒有人要求你的球隊一定要堅持著打內線的做法,但是,如果你的對手和你一樣高,和你一樣快,但投的比你準,你是去學習改進自己的打法,還是去自顧自的抱怨時代?

其次,就是球員的運動能力更強了。根據統計,從上世紀九十年代起,NBA中的球員平均身高就在195-198公分之間浮動,體重在100公斤左右。但只要你看了足夠多的比賽就能夠清楚,現在的NBA中,一平均,好像還是那個數,但中鋒是越來越矮,可後衛和鋒線是越來越高了。而且,現在聯盟的單場比賽回合數更多了。記得一篇2018年前後的報道,當時的聯盟相較90年代,回合數多了將近15次,這些進攻回合都是由一幫接近於內線身材的鋒線跑出來的。

其實,數據對於這種身體運動能力上的反映或許並不太直觀,但是,回合數和比賽節奏卻是實打實的。ESPN曾在2016/17賽季結束後有過這樣一個技術統計:當賽季NBA球員的平均跑動距離為3500公尺,也就是說按照籃球場28公尺的長度,每名球員在每場比賽都要跑將近70個來回。而且據統計,自2014/15賽季開始,聯盟所有球隊的回合數都超過了90次,2018/19賽季起,聯盟所有球隊的每場平均回合數都已經超過了95次,甚至有不少球隊,每場平均已經超過100回合!

我們即便不考慮技戰術的演化是否先進或者退步,就單說回合數對於球員身體能力負荷的要求,就足以證明現今球員在身體能力上天賦究竟有多麽可怕,他們的跑、跳能力已經出色到了什麽地步。很多人喜歡拿90年代的一些球星的身體能力來試圖證明以前也是這樣,可拿出來的樣本不是喬丹、馬龍,就是歐拉朱萬這種曠世巫師,要這樣說,你要把張伯倫拿出來,就能證明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就有人可以像「字母哥」一樣打球了?豈不是自欺欺人?

最後一點,那就是防守規則上的變化。在2001年聯盟開始整體更傾向於鼓勵進攻,從而引發了很多規則上的變化。具體改變的規則主要有幾項,分別是取消非法防守規則、制定防守三秒規則和縮短進攻時間。這裏面,縮短進攻時間主要是將過半場的時間從10秒縮短到8秒,而二次進攻,及未改變球權的違例球和界外球,不再是重新24秒,而是縮短為了14秒。這項改革,促進了NBA的比賽節奏,讓比賽更具觀賞性,當然是一個好舉措。

然而取消非法防規則守,其中最重要的兩項分別是限制了無球包夾,尤其是2004年大衛·史坦恩推進廢除的「hand-check」規則。這也就對防守中的防守隊員與進攻隊員的身體接觸吹罰更加嚴格。舉個例子,在90年代,球員防守習慣性的先有一只手是要扶在對手腰上的,那這樣對於進攻隊員的下一步動作,自然是更容易感知預判,也更容易透過肢體接觸,去幹擾進攻隊員動作的完成。當規則不再允許防守隊員的手不再能夠始終按在進攻隊員腰上的時候,自然,本身就處於主動一方的進攻隊員優勢就更大了。

確實,越來越多對於防守球隊和防守球員的限制,使得很長一段時間聯盟中的防守變得艱難且尷尬,而進攻看起來似乎是更容易了些。但實際上,自從2010年開始,聯盟對於攻防兩端吹罰的尺度把握,就已經趨於成熟了。有人會說不好防守了,但我們依舊能看到像包溫、巴提耶、萊昂納德、阿泰、普林斯那樣的防守高手,真正在「高端局」中,防守仍舊是最終取勝的關鍵。與此同時,在我看來,由於防守規則的變化,在一些程度上甚至是在提升著進攻的難度。

就比如,你在上世紀90年代,直到2005年之前湖人的三連冠,平心而論,你說你能從公牛和湖人這兩支王朝球隊中看出什麽樣的戰術體系?除了那個只在這兩支球隊上驗證成功過的「三角進攻」,可我們也得明白,那兩只球隊,一個擁有NBA歷史上最偉大的「籃球之神」和詹姆士出現之前的歷史第一小前鋒,而另一個,則擁有著最像喬丹的柯比·布萊恩以及在我看來唯一一位能夠用「統治力」形容的巔峰奧尼爾!

可在他們之後的總冠軍們,無論是縱橫聯盟15年的那支馬刺,還是三巨頭時期的塞爾提克,乃至那支戰勝湖人F4的底特律活塞,2015年之後的金州勇士和2019年的那支暴龍,他們沒有聯盟中最超一流的球星,但卻無一不是打出了現在看來仍然堪稱經典的戰術體系。更不用說那些沒有奪冠,但戰術體系讓我們看的眼花繚亂並擁有眾多球迷的球隊,比如那支國王、那支太陽和那支火箭。所以說,防守規則的變化,其最好的衍生品就是出現了更多,更新,更復雜也更行之有效,且能贏得勝利的戰術體系。這能說不是一種進步?

再有就是,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規則改變,是很多厚古薄今的人們習慣性忽略的,那就是聯防規則。雖然現在設定了防守三秒規則,但是允許聯防的防守方式,無疑為那些善於透過突破開啟對手防線的球員設定了一條很難跨越的障礙。在你的突破路徑上,總是會有一個甚至兩個人協防,如果你沒有足夠的投籃能力和傳球能力,簡直就是寸步難行。這就是為什麽像羅斯、威少這種球員,只能在例行賽中打出驚艷表現,一旦進入「高端局」,就會顯得束手無措的根本原因。

但這種限制,對於那些更能夠適應規則,同時也具有更強技術能力的球員提供了更好的平台。無論是10年之前的柯比,還是後來的柯瑞、杜蘭特、萊昂納德、哈登以及21年無差別的雷霸龍·詹姆士,都能夠做出之前聯盟中沒人能夠做到的很多東西。現在,又有了唐西奇、約基奇和恩比德這些人。你能因為他們年輕,就能斷言他們就一定不如那些前輩嗎?

就拿恩比德來說。蘇群老師在解說中就曾經說過:如今的恩比德,如果從技術能力上說,可能超越了歐拉朱萬!這很正常呀!我看過1995年火箭第二個冠軍時候的比賽,歐拉朱萬沒那麽「夢」!而恩比德,他能做到的東西,甚至是那個時代沒有人敢去想象他這個身高能去完成的!同時,在唐西奇之前,我們能看到過有幾個這個身材和這樣技術能力與投籃能力結合到這種地步的控球後衛嗎?魔術師都做不到!人們曾經說奈許是炮轟戰術的最佳指揮家,那只是因為那個時候沒有詹姆士·哈登的存在!

有時候,我們得尊重歷史和仰視前輩,但有些時候,我們也得承認屬於我們這個時代的星光一樣閃亮!有時候,我們面前的世界並非是我們眼中或者心中最好的,但它仍然有它值得被尊重與贊美的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