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聯合國婦女署於今年8月27日釋出的報告,突然引起了一些西方媒體的關註。
因為這份事關「體育運動中暴力侵害婦女和女童行為」的報告,觸碰到了在西方世界相當敏感的跨性別(變性人)運動員參加女性體育賽事是否公平的問題……
報告還尤其表達了對國際奧委會在巴黎奧運會上一些做法的不滿。
透過檢索聯合國婦女署的官網,可以發現聯合國婦女署暴力侵害婦女和女童行為及其因果問題特別報告員雷姆·蘇里姆,確實曾在今年8月27日送出了一份主題為「體育運動中暴力侵害婦女和女童行為」的報告。
隨後,聯合國婦女署之後還多次在其官方場合推廣過這份報告——包括在今年10月8日聯合國大會第79屆會議期間。
從這份報告的官方中文版來看,報告中確實有多個段落涉及了眼下在西方相當敏感、而且還一度在先前的巴黎奧運會上引起廣泛的一個議題:跨性別(變性人)參加女性體育賽事的公平性問題。
而且,這份報告對於這個情況是持有明顯的批判立場的。
如下圖所示,在報告的「C. 公平胡安全競爭的機會」部份,報告就表示:「用混合性別組別取代女 子體育計畫組別,導致越來越多的女運動員在與男運動員競爭時失去機會,包 括獎牌。根據收到的資料,截至2024年3月30日,600多名女運動員在400多 場比賽中失去了890多枚獎牌,涉及29個不同的體育計畫。」
報告還在這一部份進一步表示:「對於基因上屬於男性的運動員來說,無論其性別認同如何,透過藥物對其進行睪酮抑制並不會消除他們已具備的一系列相對表現優勢。這種做法不僅可能損害有關運動員的健康,也無法實作其既定 目標。因此,任何體育機構認為可接受的睪酮水平充其量也只是沒有依據的、 任意的,並且不對等地偏向男性。33 為確保女性沒有使用增強運動表現的藥 物,通常會對她們進行隨機檢測,而通常不會為確保男性服用了抑制睪酮的藥 物對他們進行監測。為避免喪失公平的機會,必須禁止男性參加女子組別的比賽。」
又比如,在「K. 侵入性性別和性特征檢測」這一部份,報告還專門提到了巴黎奧運會上出現的爭議:「在某些情況下,為確保體育運動的公平胡安全,進行性別篩查是必要、合法和相稱的。例如,在2024年巴黎奧運會上,女拳擊手們不得不與兩名女性性別受到嚴重質疑的拳擊手比賽,但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拒絕進行性別篩查。」
報告還在「L. 剝奪表達自由權、意見自由權和集會自由權」部份提到:「出於安全、私密和公平方面的考慮而反對男性進入其活動場所的女運動員 和女教練員的意見被壓制或被迫進行自我審查;否則,他們就有可能失去運動 機會、獎學金和贊助。許多人還被指責偏執,被運動隊停賽,遭受禁止令 限制、開除、誹謗和不公平的紀律處分。」
不過,這份報告在「F. 跨性別者的權利」部份還做出了這樣兩個表述:「所有人,無論其性別認同如何,都有權享受不受歧視的生活,並使人權得到保障……任何與體育有關的政策都必須確保跨性別者能夠充分參與體育運動」,以及「維持性別分開的體育計畫是一種符合【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六條所指的合法目標的相稱行動,不會自動導致將跨性別者排除在體育計畫之外,也不需要侵入性的性別篩查。
如果與開放類別等其他措施相結合,就可以在確保所有人都能參加的同時保持體育運動的公平性,這是一些專業體育協會所遵循的行動方針。」
而除了關註跨性別(變性人)給女性體育運動帶來的影響,這份聯合國婦女署的報告其實還涉及了女性運動員在其他方面面臨的不公正對待乃至侵害。
比如報告指出,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女性仍然在被排除在體育運動之外,還有一些地區,女性正因為性別成見而被迫離開體育領域。
報告還提到了女性運動員的薪酬遠低於男性的問題,以及女性運動員遭到的種種網路暴力和騷擾侮辱,乃至現實中面臨的性侵害問題。
最後,在結論和建議部份,報告既提到要「優先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條例和其他措施,防止和應對體育運動和體育活動中暴力侵害女童和婦女的行為」、「為所有運動員、經理人、教練員、所有者和工作人員進行強制性培訓,使其了解包括性暴力在內的暴力行為的程度和範圍,以及同意的性質和作用」等內容。
同時,報告也再次就跨性別(變性人)參與女性體育運動的情況,給出了包括「確保在有組織的體育賽事中,只有生理性別為女性的人才能參加女子組別比賽」,以及「透過為不願參加與其生理性別相同組別比賽的人設立開放組別,或將 男子組別改為開放組別,確保所有希望參加體育運動的人能夠包容性參與」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