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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艾倫:我提出夏天參加商業活動多賺錢 遼籃沒答復很快告知交易我

2024-09-02體育

8月31日訊息,8月30日晚上,剛剛離開遼寧男籃加盟廣州龍獅的郭艾倫,在個人社媒直播談到了和遼籃的續約失敗,他表示,自己向俱樂部提出希望能夠夏天去參加一些商業活動多掙點錢,但是沒有得到回復,之後球隊就告知他三方交易了。

8月24日,CBA今夏最大的交易誕生:遼寧、廣州、同曦達成三方交易:郭艾倫將加盟廣州龍獅,南京同曦得到祝銘震,將王嵐嵚送去遼寧,其中王嵐嵚是租借加盟。

8月28日,郭艾倫和廣州龍獅俱樂部達成一致,簽下2年的D類頂薪合約,而且是頂格的頂薪,也就是2年1200萬。

郭艾倫談到「郭艾倫想要長約被遼寧拒絕」的說法時表示,「你要長約要短約是一樣的,因為你1年合約到期了俱樂部還是擁有優先續約權,你要是簽了3年甚至更長,不管是在遼寧還是其他俱樂部,在中途如果俱樂部想要交易你也可以交易。所以對我而言不存在長短之分,即便我簽長約打完1年也可能被交易走。其實在聯盟裏,我是沒有長短約的決定權的。簽1年OK,第二年還是可以續約。所以這就是你們說的索要長約的問題,還有頂薪問題,我都不用,因為沒有用。」

隨後,郭艾倫談到了和遼寧隊第二次談判,「第二回聊是7月份,7月23日吧,這時候為什麽沒有簽約,因為我們每回簽約都是在最後的時候簽。因為反正也不走,沒有中間有談判拉扯。你們說什麽互相拉扯好幾回,我根本沒想過要走,沒有拉扯。」

隨後,郭艾倫表示自己提出了一個要求,「夏天的時候,我想去外面做一些自己的活動,多掙點錢,這是我提出來的一個要求。我希望有個附加條款,我們談的不是錢的方面,一般附加談的生活方面,比如說出行啊,頭等艙啊,多要點球票。為什麽我說合約裏面給的不是一個CBA的標準合約,因為要談合約之外生活方面的細節問題。跟俱樂部聊合約從來不需要經紀團隊,因為大家很熟了,所以沒有經紀團隊。

我問俱樂部夏天能不能去參加一些我自己的活動,這樣能夠多賺點錢,我想去參加活動。他就說,研究一下給我答復。我一直在等俱樂部答復。8月23日我去訓練的時候,他就叫我過去了,有一筆交易,三方交易。他問我咋想,我問他咋想,你們談了是不是有這個意向?有意向想去達成交易,他說肯定是談了有這個意向,問我這個想法。我說你們都談了,我也不能硬不走。我說你們有這個需求可以,我說我不了解廣州隊,我能否先跟廣州隊接觸談一下,你們和廣州隊再了解了解,我再決定一下。我想跟廣州隊談,因為是很新的事情,我沒有太多想法,任何準備。這玩意沒有對錯,你們不用瞎猜!」

郭艾倫表示,之後他找了經紀人去找廣州隊談,才有了之後和廣州隊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