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作為一種新興群體,對推動經濟發展有著積極的作用。但近期有某些網紅利用自己的網路影響力頻頻曝出「耍特權」,引發社會關註。
這些「耍特權」網紅不知道的是,他們已觸犯了法律的底線。
典型案例
陜西綏德某網路主播張美麗(網名,帳號已關停),因在直播過程中辱罵自己母親後在網路上快速走紅,其在直播過程中裝瘋賣傻、利用網路制造話題隨意謾罵侮辱他人。
隨著網紅身價的不斷提升,這名網紅以綏德代言人自居,不僅吃「霸王餐」,還乘坐交通工具不給錢、強行打廣告、隨意辱罵他人,強拿硬要尋釁滋事。
期間,榆林範圍內的部份網路主播為達到漲粉帶貨斂財效果,僱用張美麗直播、惡意挑逗張美麗罵人、同張美麗合拍低俗不雅視訊等方式直播。
張美麗直播視訊被多人轉載點選觀看,相關低俗直播錄屏和短視訊瀏覽播放量達172.5萬。
張美麗這些行徑嚴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挑戰社會道德底線、擾亂公共秩序,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其行為已構成犯罪。
2024年2月2日,張美麗被綏德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執行逮捕,5名參與僱用張美麗進行低俗直播相關人員被依法行政處罰。
網警提示
網紅「耍特權」影響惡劣。
一方面,網紅有一定影響力,「耍特權」會引發跟風模仿,造成負面影響;另一方面,網紅在社交媒體上發聲,越界表達訴求或者謀求特殊待遇,其實是在濫用粉絲的同情和支持,占用公共資源。
這樣的「耍特權」行為,該停止了!
來源:公安部網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