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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程琳:如何改變社會對養老院的「監獄化想象」?

2024-03-09辟謠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魏程琳】

受老齡化以及生育率下降的影響,養老問題越來越受到關註。但中國養老市場資源匹配極度不平衡,特別是在「農村子女進城務工,高齡老人照料難」的情況下,一方面,大家普遍對低成本、能放心的養老服務需求越來越高。但另一方面,縣域公辦養老院的入住率低、資源閑置現象嚴重。

筆者在多個省份縣區的調查顯示,公辦養老機構的床位入住率在30%-40%之間,絕大多數不超過50%。社會老人和特困供養人員普遍存有「不到萬不得已,不進養老院」的認識,老人不願進養老院,一方面受社會文化觀念的影響,更為重要的原因是社會大眾對養老院有著「監獄化」的想象,認為「進了養老院,就失去了自由」。

養老院過度管理的問題

基於對全國多地養老服務體系的調查,縣域公辦養老院的管理和服務確實存在不少問題。

一般來說,養老機構為預防老人意外走失、傷亡等事件,普遍傾向於封閉式管理。在2020年之前,公辦養老院還允許院民有限的外出活動,例如每周外出1-2次購物、理發、會見親友等。疫情爆發之後,養老院為了保護老人群體,率先實行嚴格的封閉管理模式。

但在新冠病毒被調整為乙類乙管,各單位各小區封閉管理模式解除之後,絕大多數養老院依然采取封閉管理模式,此舉名義上是為了預防老人感染病毒,實際上是養老院為了防控意外風險、降低管理成本。

在這些規定之下,老年人的行動範圍被嚴格限制在院區之中,有的養老院空間狹小、壓抑,缺乏鍛煉身體、自由活動的場所,人們在公共空間內的一舉一動皆被註視著,難怪會說「進了養老院,就像鳥被關進了籠子,沒有一點自由。」

老人並排坐在輪椅上,望向窗外的世界(圖片來源:網路)

而公辦養老院管理總體停留在自上而下的管控階段,「家長作風」明顯。院方將老人客體化,設定具體的作息時間、按照慣例提供衣服被褥和食品、嚴管大門進出,將老人的訴求視為無理取鬧或徒增負擔。老人在訴求未得到回應的情形下,只好向來訪的領導、參觀人員打報告、塞紙條,或者向市民熱線、信訪部門投訴。

養老院的工作人員中,也有不少是打招呼安排過來工作的,這導致工作隊伍不好管理、專業技巧難以提升。有的工作人員不尊重老人,只重視「事」不重視「人」。例如,有的護工認為「我只需要把分內事務做好,沒必要和老人說說笑笑」。多數護理人員是附近農村家庭婦女,他們根據生活經驗照顧老人,缺乏必要的護理技巧。還有管理人員對老人缺乏基本的尊重,例如,某鎮養老院有多位院民反映,自己被門衛辱罵、毆打,但門衛是鎮領導安排來工作的,很難被替換掉。

在這樣的環境下,多數養老院將自身職責定位為保證老年人生命體的延續,不關心老年人的心理、社交、精神文化訴求。在這一供養模式下,老年人進養老院等於進入「坐吃等死」的狀態,院區氛圍死氣沈沈,老人們眼神要麽呆滯無神,要麽極度渴望被關註。

鄉鎮公辦養老院的資金來源是縣財政撥付和鄉鎮財政配套,縣財政撥付經費主要有五保供養人員的供養金、養老院工作人員的薪資以及五保戶的喪葬費,鄉鎮配套經費主要是養老院運轉經費,有的省份將鄉鎮財政配套資金設定為按照老人數量,一位老人一年支付1000元的運轉經費。

此外,鄉鎮養老院還有「院產」,即菜地和豬圈。種菜養豬是絕大多數養老院維持運轉、改善工作人員福利的重要方式。有的養老院只有幾畝地、幾頭豬,有的養老院有幾百畝地、上百頭豬。測算下來,政府提供的轉移支付資金足夠院方日常運轉,院方經濟創收部份則可用於改善院民生活或提升工作人員福利。但問題在於,有的鄉鎮不但不撥付院方運轉經費,反而截留縣財政撥付給養老院的養老金,有的養老院還會用特困老人護理費給工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養老院公建民營,問題也很多

綜合全國各地實踐,縣域公辦養老院的改革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采取公建民營模式,將特困人員供養資金和養老院運維經費直接打給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負責養老院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縣域養老院公建民營模式在東部地區盛行,在中西部地區正在逐漸流行,其主要原因是符合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思路,認為第三方公司能夠提供更高品質的專業服務。更為重要的是,地方政府透過公建民營的方式可以將養老院的安全生產責任「甩出去」,既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又減輕了風險責任的壓力,盤活了養老院資源,提升養老院自營能力。

但從實踐效果上來看,結局也許並沒有那麽完美。

2020年8月,中部地區L鎮養老院由公辦公營轉為公辦民營。承接L鎮養老院公建民營計畫的第三方機構某康養公司,主營康養結合的養老業務,已在該市多個縣承接公建民營的養老服務、助餐、居家養老上門服務以及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據該機構主管反映,鄉鎮養老院院民特別難管理,主要體現為:

一是溝通困難,五保戶的主體是單身漢群體,他們掙錢、社交的動力不足,長期被社會邊緣化,性格總體上顯得偏執;

二是愛上訪,經常向市民熱線、信訪辦投訴;

三是提各種各樣的要求,例如要喝酒、要吃大油大葷的重口味食物;

四是經常搞破壞,例如晚上將活動室的空調開啟就走,幾個人哄一個失智人員把網線剪斷;

五是院民之間經常打架,消耗太多管理精力;

六是面對不好溝通的院民,只能哄著,不能打罵,否則院民就會說:「你冤枉我,我死給你看」。

因瑣事,老陳與另一名老人發生口角,而後升級為肢體沖突(圖片來源:網路)

該公司派到養老院的經理是一個30多歲的小夥子,三個月後,頭發都白了,可見管理難度之大。

民辦養老機構的核心目標是營利,與政府特困供養計畫的兜底保障目標有沖突。綜合鄉鎮主管部門和院民的反映,L鎮養老院的公建民營改革並不成功。

先是克扣老人基本生活費,老年人生活品質不升反降。按照規定,無論公辦還是民營,都需要將1040元的基本生活費主要用於老年人的膳食營養,而民營機構的該項支出不足50%。老人們反映民辦機構接手之後,生活品質下降,這是他們上訪、搞破壞的主要原因。

2021年,該鎮某位領導帶隊突擊檢查並核算養老院的各項開支後,發現民營機構在老年人膳食營養上的投入不足基本生活費的50%,午餐和晚餐只有一葷兩素,遂令養老機構整改,要求食譜由院民代表共同制定,食譜改為兩葷兩素、兩天提供一次水果。

護理人員經常替換且人員不足,老人照料護理的品質也沒有得到提升。民營機構按照1:7的比例,在該養老院配備10名工作人員,實際上定點工作的人員只有7人,另有2人是公司人員在此掛名,並不來此工作,還有1個院長是來回跑幾個點的工作。7個工作人員中有2-3人需要值夜班。

據老人們反映,護理人員經常被公司調來調去,新來的工作人員專業能力不夠(沒有護工證),與院民不熟悉,工作品質難以保障。「護理員來了一撥又一撥,幹兩個月就走了」。無論是傳統的公辦鄉鎮養老院,還是民辦機構,每月3000元左右的薪資根本無法聘請到專業護工。民營機構僱用的工作人員並非專業人員,打破了民辦養老機構「專業化」的想象。

考慮到民辦養老機構投入大、報酬周期長,因此推動公建民營。然而,民營機構的目標是營利,一切能夠節約的地方都盡量不投資或少投資。公建養老院轉為民營之後,不但不收取場地租金和利潤分成,還要投入經費維持養老院基礎設施運轉和民營組織運轉,前者體現為場所設施維護費(定額補貼8000元/年),後者體現為工作人員薪資補貼(補貼工作人員五險一金,大約為1200元/人/月)。鄉鎮從民營機構接手養老院後,發現諸多基礎設施年久失修,「民營機構連把掃帚都不舍得買」。

在特困集中供養上,民辦養老機構也基本上延續了傳統公辦養老院模式,主要為老人提供吃住穿用等物質服務,任何額外的活動或計畫開展都會增加其成本。因此,除非政府給予專項活動經費,公建民營機構無動力改善老年人生活狀態,老人吃完飯之後就是幹坐著,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社會交往需求和集體生活訴求得不到回應。鄉鎮分管領導在約談民營機構負責人時,要求其組織院民開展文化活動,每天不低於兩次。

四川廣安開展"醫養結合"實踐活動,意在讓老年人晚年生活更幸福(圖片來源:IC photo)

「甩包袱」是基層政府支持縣域養老院公建民營的重要原因之一。地方政府將養老院營運管理權轉移出去,但在安全生產上的政治責任仍然是屬地的和專業部門的,出了事情首先問責鄉鎮,其次追責民政部門。鄉鎮幹部反映,「養老院公建民營之後,我們的責任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我對管理人員不熟悉,資訊不對稱,更加不放心了。我不管有多忙,每個月至少來養老院看一次。」

政府提供的特困供養是一項道義性很強的工作,不是用來賺錢的行業。不少院民反映,政府把他們「賣給」第三方,特困供養金被第三方賺走了,他們表示很氣憤。有個院民代表說,經營L鎮敬老院的第三方機構三年賺了100萬。院方管理粗暴、飯菜品質差、服務品質差、院民正常訴求得不到回應等原因,院民與民營機構形成對抗性關系,院民上訪、打市民熱線、拍視訊發到網上等現象頻發。基於以上原因,該縣政府在試行三年公建民營之後,決定收回公建養老院經營權。

深化改革公辦養老院管理體制

第二種改革方式是深化改革傳統公辦養老院管理體制,自內而外提升服務管理水平。

縣域公辦養老院是政府救濟貧弱群體的機構,是新時代中國農村實作共同富裕的兜底保障機制,具有很強的道義性、政治性和公共性。縣域公辦養老院應面對既有問題,改革體制機制,提升養老服務品質、拓展養老服務範圍,做好縣域農民養老的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允許院民適度進出,滿足院民的社會接觸訴求。養老院要打破社會對它的監獄化想象,首先需要做到允許院民適度進出。院民長時間脫離社會有可能出現心理封閉、社交孤立、性情不穩定、焦慮等現象,既不利於院民身心健康,不利於養老院管理。院方應平衡風險管控和人的自由訴求,根據院民身體、智力狀況,制定不同的進出要求,滿足院民的合理正常社會接觸訴求。

二是構建院民參與的養老服務治理機制。院民參與養老院公共事務治理是尊重院民、體現院民價值和主體感的重要機制。同時,院民參與可以啟用院內資源,豐富院民生活方式,降低養老院運轉管理成本。建議細化落實院民代表、院委會制度,保證院民代表人數、決議權和監督權。在膳食安排、院內互助、衛生保潔規則、文化活動等公共事務上,與院民及院民代表充分溝通、協商,保證供需匹配,提升服務品質。

2023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圖片來源:國務院公報)

三是公開選聘養老院工作人員,規範工作人員行為。養老院的工作崗位和薪資標準雖然在縣域社會算不上有優勢,但在廣大農村地區勞動力剩余的背景下,如上工作崗位也出現了領導安排、熟人引薦等不良現象。應制定養老院工作人員公開選聘制度,並實行服務行為監督、違規行為追責或辭退制度。每3到5年進行一次養老院院長及工作人員選聘,打破關系戶帶來的管理制度無法落實的困境。養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的工作理念、工作能力、道德素養決定了養老院的治理水平、服務品質。因此,建議為院長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並采取公開選聘、定期考核的工作制度。

四是革新工作隊伍的老齡化認識,提升專業素養。如何看待院民決定了養老院的治理和服務理念及方式方法。不少養老院院長、工作人員以及社會大眾,將進入養老院的五保戶和社會老人視為懶人、渾人、廢人及家庭遺棄者,在心理上不能平等對待院民,「院務就是家務,院民就是家人」的工作理念無法落地。建議縣政府定期為養老院工作人員提供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培訓,更新養老院工作人員的老齡化認識,塑造服務人員平等尊重基本的職業倫理;督察院方從正常人的物質、精神、社交需求出發與老人交往、為老人服務。

五是豐富院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院民的精神滿足感。養老院重視提供物質服務,不重視提供心理文化服務,院民精神文化生活供給匱乏的現象普遍。院民作為有著正常需求的人,在吃飽穿暖之後還需要社交、集體活動。建議將文體活動、集體活動納入養老院服務之中,鼓勵養老院開展適合老人參與的活動,塑造活潑輕松的院區氛圍。有的養老院借鑒幼稚園的活動模式,每天組織老人集體鍛煉一次,文化娛樂活動一次,每周一舉行升國旗儀式,院區老人的精神風貌明顯好於文體活動較少的養老院。

六是探索公辦養老院向社會提供養老服務的機制,提升資源利用率。調查顯示,公辦養老院的床位空置率較高,縣域養老資源能夠應對未來5-10年的養老需求,不需要新建高標準、大規模的養老院。在農村社會對低成本養老服務需求高的背景下,鄉鎮公辦養老院可以透過改革服務意識和治理機制,以較低價格為社會提供養老服務,在提升資源利用率的同時為社會減負。

北京東城區社群養老院街道誌願活動(圖片來源:IC photo)

七是嚴管行政資金,放活創收資金。特困供養資金是國家救濟資金,主要用於保障特困供養人員的衣食住行和醫療衛生服務,不能挪為他用。某鎮政府透過測算一個公建民營養老院的成本發現,民營機構利用供養金中的生活費(每人每月1000元左右)就可以保證院區運轉,供養金中的護理費(每人每月600元左右)成為其利潤來源。該鎮政府將養老院營運權收回之後,在保證膳食服務水準和工作人員數量的情況下,仍然能夠將護理費中的大部份節余下來。

養老院營運經費有節余,是各地鄉鎮政府不再向養老院撥付營運經費的主要原因,也是個別鄉鎮截留養老院供養資金的理由。建議規範管理行政資金,既不能讓國家撥付的行政資金浪費,也不能讓地方政府把原本用於民生保障的資金截留。有的地方政府準備將護理費發給護理工作人員,將打包給養老院的薪酬資金再度統籌,這樣既符合行政規範要求,也利於提升工作人員積極性。

相信養老院經過體制機制改革,能夠提供有溫度的養老服務,改變社會大眾對其的不良認知。縣域養老院應不斷提升其服務管理水平,為民眾提供低成本、能放心的養老服務,將縣域鄉村打造成中國積極應對老齡化的主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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