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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一女拆遷幹部被判13年:夥同他人共同貪汙2300余萬 生活奢靡大買名包豪宅

2024-03-29辟謠

「自己的貪婪和領導的縱容,讓我陷入違法犯罪的深淵不能自拔,直到被組織調查,才發現我的違法犯罪行為給國家造成了這麽大的損失!」2022年5月,因貪腐行為造成的巨大心理壓力,達州市征地事務中心督查室副主任謝麗萍主動投案。在留置期間,她談起自己的所作所為,悔恨不已。

3月26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廉潔四川」披露謝麗萍犯貪汙罪、受賄罪一案的案情細節。

1973年12月出生的謝麗萍是四川達州人,1992年參加工作,曾任達州市征地事務中心督查室副主任。2022年5月,謝麗萍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大竹縣監委監察調查。同年12月,謝麗萍因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被開除公職。

2023年12月,謝麗萍因犯貪汙罪、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5萬元。

達州市征地事務中心督查室原副主任謝麗萍接受監察調查。

心理失衡走上貪汙路

為獲巨額收入膽子越來越大

提到謝麗萍,相熟的人都會說:「她性格開朗,江湖氣息比較重,喜歡在外面耍,喜歡結交朋友。」結交朋友本是人之常情,但何謂真正的「朋友」,在被立案調查之前,謝麗萍或許從未真正想明白。

2013年,謝麗萍負責達州市通川區某計畫拆遷工作,手握權力的她,自然會遭到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的惦記。在與「朋友」吃喝玩樂、觥籌交錯間,謝麗萍內心開始失衡,為什麽自己不能像他們那樣出手闊綽、一擲千金?

天平終究傾向欲望的一方。謝麗萍找到拆遷安置部時任部長馮某「交流」,兩人不謀而合,都覺得要抓住機會「掙點錢」。自此,謝麗萍便夥同他人一起走上了人生歧路。

2019年3月,謝麗萍夥同通川區朝陽街道辦龍爪塔社群時任主任蔣某,將蔣某妹妹名下已賠付了殘值的160余平方米房產納入安置還房,以求得到更多的拆遷款。在達州市征地事務中心原副主任毛某、拆遷安置部時任部長馮某的默許下,該房屋被違規納入貨幣安置,騙取貨幣安置補償款、周轉房費等款項共計113萬余元,所得款項由謝麗萍、毛某、馮某和蔣某等人均分。

「違規操作時我也害怕過,但一想到簡單地改一下資料,便能獲得巨額收入,膽子就變得越來越大,時間久了,自己也麻木了,好像不這樣做反而不正常。」野蠻生長的貪念,讓謝麗萍越陷越深、難以自拔。

與「朋友」沆瀣一氣

違規套取貨幣安置補償款數百萬

2016年,某銀行支行行長張某多次找到謝麗萍,希望透過其嶽父母的名義虛構安置資格騙取安置房屋。隨後,謝麗萍利用張某提供的假資料,為張某嶽父母辦理拆遷安置相關手續,共同騙取拆遷安置款80萬元,其中謝麗萍分得8.5萬元。

同年,謝麗萍主動找到某社群居民小組組長張某,以張某母親周某、妻子朱某的名義違規套取貨幣安置補償款約405萬元和安置房2套,謝麗萍從中分得貨幣安置補償款236萬元,其中一處房產也由她個人取得並贈予其表弟黃某居住。

上述馮某、蔣某、張某等人,幾乎都與謝麗萍在工作或生活中有一定的聯系,是謝麗萍口中的「朋友」「熟人」,面對「躺著」收錢的巨大誘惑,他們相互之間心照不宣、沆瀣一氣,只要有空子可鉆、有利益可圖,就會有謝麗萍貪婪的身影,權力儼然成為她的「搖錢樹」。

夥同他人共同貪汙2300萬

「缺錢了便找一戶安置戶加點面積」

「在2017年的時候,馮某安排我找兩戶人想套取安置房的時候,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有更多的錢可以買更多的名牌包,可以拿來投資工程計畫,可以在美容院充值更高級的會員享受更奢華的服務……」

謝麗萍從小家境優渥,作為家中「老幺」被父母視為掌上明珠,對她物質上的需求總是盡量滿足,也因此養成了她愛攀比的虛榮心和大手大腳的消費習慣。當幾萬、十幾萬元的「感謝費」進賬,謝麗萍的消費觀念更是發生了巨大變化,日常生活水平也水漲船高。

調查發現,謝麗萍熱衷於買包,價值1萬多元甚至幾萬元的名牌包,謝麗萍的家中就有十幾個,甚至在接受調查時還有一些名牌包未拆封使用。在2019年短短一年時間內,謝麗萍相繼在成都、達州多個高檔美容機構充值金額達70萬元;在瀘州旅遊期間,購買一件衣服就高達2萬余元;當年還豪擲170余萬元購買疊拼豪宅一套。

如此奢靡的高消費生活,自然需要「高收入」來維持,這使得謝麗萍的胃口也越來越大。她在懺悔時談道:「只要缺錢了,便找一戶安置戶加點安置面積,錢就自然來了。」

經查,2013年至2022年期間,謝麗萍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為他人違規辦理拆遷安置手續,夥同他人共同貪汙2300余萬元,個人獲利428萬余元及價值59萬余元的安置房1套。謝麗萍在致富「美夢」中,就此走向違紀違法的深淵。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

編輯 郭宇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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