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張偉紅,一張圓臉,一套黑羽絨服,總背一個黑色雙肩小包,包裏裝著她的裁判文書、身份證和孩子的出生證明。
她利落地出入各個公共部門,向工作人員講述自己多年來的經歷和訴求。她反復向多個記者陳述孩子遺失的經過,表達對前夫拋棄兒子被判一年的判決不滿。
她的生活在初婚後陷入被動:2005年的夏天,一頓飯的時間,孩子被丈夫帶走,不見了;2015年她才知道四年前早已被離婚,孩子被判給前夫;2023年她從庭審上得知自己找了十多年的孩子2006年已經離世。19年來,孩子丟了的事像烏雲籠罩在她的生活上空。她奔波各處,只想知道孩子被丟棄後,到底發生了什麽。
2月23日,澎湃新聞記者陪同張偉紅相繼前往派出所、福利院、民政局,她想知道庭審上說的那個離世的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但沒有得到答案。
被丟棄的孩子
2004年,當時23歲的張偉紅和比自己大五歲的雷宏偉結婚。他們都是西安閻良區人,張偉紅住繩張村,雷宏偉住麻張村,兩村相隔3公裏。這門親事最初不被張家父母看好,但張雷兩人依然成家了,次年3月生下兒子豪豪。
豪豪出生時毛發呈白色,有白化病。在張偉紅的印象裏,自打孩子出生,婆家就不待見他。出了月子後,雷宏偉、張偉紅、豪豪一家三口住在張偉紅在繩張村開的理發店內。她工作期間,無業在家的雷宏偉負責帶孩子。
在她眼中,丈夫是個很聽父母話的人,以前在夜市擺攤、賣菜掙的錢都會交給母親,這讓她覺得他很容易受到婆家的影響,進而影響他對孩子的態度。張偉紅記得,豪豪小的時候有段時間總是哭,她和雷宏偉提,想給孩子看下有沒有鬧肚子,雷宏偉只是說沒事,卻不帶孩子跑醫院。
2005年的夏天,7月,她記得那天早上如往常般和父子倆在店裏,她理發,丈夫看孩子。不記得因為哪件小事,夫妻拌嘴,張偉紅有點生氣,回了一公裏外的娘家吃飯,再去婆家取一床夏天蓋的被子。回到理發店時,丈夫不見了,孩子也不見了,店裏最值錢的一個電視機被拉跑了。
張偉紅急了,給丈夫打電話但打不通,找了幾天沒找到人。她跑去婆家找,對方家人不讓她進門。當時她覺得孩子在丈夫身邊,沒想太多,十多天後,終於在雷宏偉朋友的修理鋪裏看到了他。
雷宏偉見面說把孩子扔了。張偉紅一時以為他在講氣話,再三確認後報了警。報警記錄顯示,8月9日,張偉紅在派出所稱自己的丈夫在十多天前將孩子抱到渭南扔了,至今沒有找到。
2023年的一份裁判文書記載,經審理查明,2005年7月15日,被告人雷宏偉將被害人豪豪遺棄在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解放路南段東側一處城中村巷道內。
2023年的裁判文書上記載了檢察院的指控情況
關於7月15日的日期是如何確定的,是否和張偉紅所說的十多天有矛盾,張偉紅向澎湃新聞記者解釋,可能雷宏偉也不記得哪一天扔的,她只記得當中找丈夫花了十多天。
那時夫妻倆一起到派出所,報完案,民警讓張偉紅先走。報警記錄單上,寫著「已開啟調查工作」,「當日9時出警,出警人數3人、出動警車1輛」。派出所最終卻未予立案。後來她問派出所民警調查進展,對方告訴她已經把雷宏偉放了,讓他去找孩子。
張偉紅當年的報警登記表
當時張偉紅又去找丈夫,她印象中,再次見面時對方說花了400塊錢,民警就把自己放了。那之後,她聽雷宏偉在麻張村的鄰居說起,他跑去外地打工了。
被離婚
報完警的張偉紅有些恍惚,「不知道我當時是什麽狀態,一天天在幹啥」。
去渭南市找孩子,張偉紅腦子更是一片空白,走到哪算哪。父親怕她想不開,讓張偉紅姐姐坐在後邊的公交車上跟著她。早年的公交車上有對講機,可以請乘務員留意前方車輛上的她。
在渭南,張偉紅坐上出租車就問司機哪裏有福利院,在渭南跑孤兒院、福利院,這樣的尋找成了她的常態。
想起三個多月大的豪豪,張偉紅說以前家裏經濟條件不行,沒舍得給孩子多照兩張相,只在孩子百天的時候抱去照了相,照片原來放在自己的理發店裏,後來找不見了。
尋找的過程中,一次次奔波後睡下,張偉紅卻輾轉反側,「一直感覺有事沒處理完,睜眼或閉眼都感覺還有很大的事」,「就沒見過(孩子),生死未蔔」。
19年裏,張偉紅多次前往渭南市兒童福利院,院方告訴她不對私披露資訊。她一次又一次地被擋在福利院門外。只有一個大熱天,她和兩個姐姐一起去,趁人不註意偷偷溜進去,看到墻上有幾張白化病孩子的照片。張偉紅當時感覺,「哪一個孩子好像都是我家的孩子。」
很多次她在福利院附近徘徊,總期待著孩子能出來。「我心裏(孩子)就在那邊,去轉一圈、轉兩圈,就離孩子近點。」中午分時,大街上空空蕩蕩。不能進福利院,她和陪同的姐姐在炎熱的日子裏就坐在院外台階上。
父親心疼女兒。張偉紅回憶起父親對她說的話,「看把你累的,不跑了算了」,忍不住眼眶泛淚。但作為一個母親,她在這件事上有更復雜的情緒,「說白了,(雷宏偉)把孩子偷著抱跑了,我心裏很自責的。」
她為了找孩子配合派出所采過血,也算過命,聽算命的人說孩子還在,這是她抓住的希望。
當年的事過去後,張偉紅一直在繩張村經營理發店謀生。直到2015年,她將雷宏偉訴至閻良區人民法院要求離婚。在那時,她才得知兩人早在2011年已被法院判決離婚。
2011年,麻張村村委會出具證明稱2005年8月,張偉紅夫婦二人發生家庭矛盾,張偉紅離家出走,與雷宏偉分居五年半之久,雷宏偉帶著這份證明起訴離婚,還稱孩子豪豪隨自己生活。
在這份離婚裁判文書中,閻良區人民法院認為,因被告離家出走已逾兩年,長期不履行夫妻義務,應視為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對此被告應負主要責任,現原告堅持要求離婚,依法予以準許。對於原、被告婚生子豪豪,因孩子一直隨原告生活,為了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不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故對原告請求扶養孩子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準許。被告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出庭,應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張偉紅與雷宏偉2011年的離婚裁判文書
在離婚文書上,法院裁判要求張偉紅自2011年6月起每月給付孩子撫養費200元,至孩子獨立生活時止。這筆錢她沒有付過。2020年的裁判文書上記載,當年法院以公告形式傳喚過張偉紅,她表示沒有看到。
此事讓張偉紅忿忿不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離婚且孩子判給前夫。她後續找了繩張村的村民來證明自己多年在繩張村,沒有離家出走。她至今不明白,孩子明明被雷宏偉拋棄了,撫養權卻判給了他。
生活仍要繼續,2016年,張偉紅搬到西安臨潼區辦理再婚登記,並在那裏開理發店至今。目前她已離異,又恢復到一個人生活。至於平時攢的一些錢,她全用來找孩子、和前夫雷宏偉打官司。
張偉紅目前開的理發店
孩子還在嗎?
2020年,張偉紅突然收到當地六三零中學老師的來電,和她說豪豪的學籍保留著,但孩子沒來上學。這讓張偉紅重燃希望,孩子可能還活著。
一家媒體的記者今年1月陪同張偉紅前往六三零中學詢問情況,中學的盧老師表示孩子的學籍確實在,他表示由於義務教育全覆蓋,每年要進行學區篩查,知道適齡兒童的就學情況。
2019年校方核查出豪豪沒有學籍,六三零中學給他補建了學籍,確保他的受教育機會,到2020年九年義務教育畢業結束沒見著孩子,學校給孩子的父親打了電話,雷宏偉又把張偉紅的電話給了學校。
也是2020年前後,張偉紅的表哥告訴她,當地派出所裏有工作人員說,孩子還在。
那時,張偉紅的朋友宋仙鳳清晰地感受到張偉紅的高興,但派出所的人沒讓張偉紅見孩子,理由是監護人不讓見。宋仙鳳記得,當時自己還勸說派出所工作人員,「讓她見一見嘛,娃要是找見了,就把心事了了。」
相見卻仍未實作。2020年,張偉紅想要探視孩子豪豪,和前夫雷宏偉打了變更撫養關系的糾紛官司。
後經閻良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案涉未成年人豪豪早在2005年8月就已失蹤,當事人雷宏偉、張偉紅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作為未成年人豪豪的法定監護人,未盡法定義務,致未成年人豪豪至今下落不明,涉嫌犯罪。
2023年7月4日,雷宏偉因涉嫌遺棄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執行逮捕。同年12月26日,庭審後裁判文書釋出,宋仙鳳眼見張偉紅由喜轉悲。她陪張偉紅去開庭,張偉紅出來很傷心,「人家跟我說娃沒有了。」
閻良區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上記載,經檢察院指控,豪豪被丟棄後被渭南市站南派出所民警送至渭南市兒童福利院安置,已於2006年9月9日因病死亡。被告人雷宏偉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張偉紅不滿前夫遺棄孩子僅被判一年,專門找律師寫了申訴材料,花了600元,這些年她也沒有積蓄,只能找宋仙鳳借錢,掙一些還一些。
在尋子和訴訟的過程中,宋仙鳳是張偉紅重要的支持者。張偉紅說,「姐跟我有類似的經歷,我就感覺能跟她說到一起,我們能互相安慰,跟別人說不來。」
兩三年前,二人相識。宋仙鳳為了自己十多年前被家暴以及離婚財產糾紛的事到處奔走。她如今經營著一家煙茶店,招呼顧客時熱情有禮。但她殘缺的牙齒、保留得整整齊齊的裁判文書和病歷資料都在說著她身上沒翻過去的故事。
宋仙鳳問張偉紅有沒有親子鑒定,憑什麽說福利院去世的孩子是自己的。張偉紅去詢問法院,據她所述,法院給的回復是不管能不能證明,雷宏偉的遺棄罪是確定的。
澎湃新聞記者於2月23日陪同張偉紅前往車程一個半小時左右的渭南市,她想解開心中的疑問。在站南派出所,張偉紅想要知悉當年民警發現孩子,將其送往福利院的經過。派出所民警稱去福利院調檔案會比較清楚,包括孩子當年是哪名民警發現的,後來生活狀況如何。
張偉紅前往渭南站南派出所
記者又陪同張偉紅來到福利院,在飄過雪的福利院門口等工作人員。工作人員隔著門看了張偉紅的證件,告訴她孩子的資料都已歸檔,不對私查閱,建議她去渭南市民政局協調查閱。
張偉紅在渭南市兒童福利院前
來到民政局,張偉紅向幾名工作人員闡述了自己找孩子的緣由,期待對方能透過資料告訴自己福利院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有沒有遺物能辨認。工作人員回復,涉及福利院孩子的私密資訊要調檔案,對私能否告知還要向上級請示。
張偉紅在渭南市兒童福利院前
從中午跑到下午,張偉紅去了幾個地方,都沒有收獲。
3月21日,澎湃新聞記者電話咨詢民政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無法確認這一資訊,目前孩子檔案在辦案公安人員手上。澎湃新聞記者聯系閻良派出所詢問此事,未獲回復。
記者自2月27日起多次聯系閻良區人民檢察院,試圖詢問偵查過程,但截至發稿前,並未得到相關資訊的回復。閻良區人民法院負責該案件的法官則向記者表示,這是涉未成年人案件,內容不便公開。
尋子和起訴過程中,張偉紅時常體會到無助,「人家說我娃活著就活著,說死了就死。」19年來,無論是他人口中的說法還是自己對孩子的設想,最真實停在這個母親腦海裏的仍然是豪豪被抱走的那天:兒子躺在床上,身著藍色小花護衣,才3個多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