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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養老金調整具體方案出台:利好1.4億人,定額調整與掛鉤繳費年限相結合,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2024-06-28辟謠

金融界6月28日訊息 人社部、財政部6月17日釋出【關於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4年1月1日起,為2023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

值得註意的是,這個3%是全國總體調整水平,即計算「大賬」為2023年全部退休人員平均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漲3%。但算「小賬」,並不是每個人都按3%的漲幅增加基本養老金。據權威測算,這一舉措預計將利好1.4億左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據人社部養老保險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予以照顧。

28日,各省市養老金調整具體方案密集出台,具體調整方案如下:

北京:

6月28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釋出本市2024年相關社會保險待遇調整方案,本次調整面向2023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預計惠及330余萬名退休人員,並從今年1月份起補發養老金,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當月和補發的養老金將於7月15日發放到位。

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

今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4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4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1.按絕對額分檔調整:按照退休人員2023年底時的月基本養老金,以2023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6813元/月)為基準線劃分兩檔,6813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6813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對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在6813元以上的退休人群,如果按絕對額分檔調整後仍低於6843元的,還將補足到6843元。

2.按比例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本人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0.2%。

三、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今年繼續向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對在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依次調整後,再次享受20元至6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在此基礎上,繼續對65周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體現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傾斜。

重慶市

重慶市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符合調整範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28元。在定額調整基礎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6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以本人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6%。

浙江

浙江公布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所有參與調整的退休人員都可以享受31元的定額調整金額,體現普惠。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準為: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份,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1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1元的,補足到11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份,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份,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2元。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金額按退休人員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0.86%計算。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70周歲的女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12.5元;年滿70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上海

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24年1月起,上海市對2023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職保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具體為:一是每人每月增加61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額不足15元的,補足到15元;三是按本人2023年12月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1%;四是對2023年底前年滿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再增加25元、35元和45元。與此同時,上海市從2024年1月起,調整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加後,上海市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含國家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490元。

廣東省

6月28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將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增加,預計全省將有超過800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此次調整的物件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將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其中定額調整部份為每人每月加發30元。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江蘇

今年江蘇省調整辦法的框架繼續保持不變,仍由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部份組成。其中:定額調整體現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份,按本人繳費年限階梯式提高掛鉤調整數額;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份,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主要是對2023年底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在參加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基本養老金。

四川

四川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比例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執行,以全省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確定,具體標準是: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27元。

(二)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份,以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9%;與繳費年限掛鉤部份,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5元/月,超過15年的部份每滿一年增加1.6元/月。

(三)適當傾斜調整。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予以適當傾斜。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累加調整。退休人員的年齡,以幹部管理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記載的為準,時間計算至2023年12月31日。

1.高齡退休人員。

(1)年滿70周歲未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25元;

(2)年滿80周歲未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50元;

(3)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80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在一類至六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的人員,每月分別增加5元、12元、20元、30元、45元、6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範圍,按原有關規定認定。

青海

經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27日印發【關於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4年1月1日起,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確定。此次增加基本養老金惠及全省53萬余名退休(職)人員。

今年,青海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繼續采取統一的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所有參與調整的退休人員都可以享受41元的定額調整,體現了公平原則;同時包括與繳費年限掛鉤和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兩部份。退休人員之間因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同,掛鉤調整金額也會有所不同,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此外,在享受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和2023年12月31日前達到70周歲以上人員給予適當傾斜,體現對艱苦邊遠地區和高齡退休人員的關心關愛。

山西

山西省人社廳、財政廳6月28日下發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對2023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三部份構成。

定額調整:調整範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0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6元;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7元。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以上三項相加,即是今年基本養老金增加部份。

根據要求,7月31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

遼寧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釋出關於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調整辦法和標準如下:

(一)定額調整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3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在15年(含15年)以下的部份,每人每月統一增加15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份(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自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增加1.6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23年12月領取的統籌計畫內月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統籌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下列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符合【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範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後,統籌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統籌內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天津

天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下發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同步調整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具體辦法為: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與繳費年限掛鉤,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份,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1.1元。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3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1%。三是適當傾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2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全市249.4萬人受益。本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並自1月起補發。

寧夏

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全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調增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了解,今年調整人員範圍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每月統一調整10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75%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統一按15元調整。

適當傾斜:高齡人員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適當傾斜,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艱苦邊遠一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對艱苦邊遠三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