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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時期,擊斃一名日軍耗費3000發子彈,我軍彈藥消耗從何補充?

2024-02-07軍事

在影視作品中,我們常能看到「神槍手」的身影,他們百步穿楊、彈無虛發,一槍一個人頭。

然而,現實中的「神槍手」並沒有這麽神乎其技。

鄒習祥,電影【狙擊手】的原型,曾用78發子彈,擊斃39個敵人。

張桃芳,「冷槍英雄」,曾用442發子彈,斃敵214人。

魏來國,華東野戰軍射擊英雄,最好時用125發子彈,擊斃110名敵軍。

他們都是我軍戰史上數一數二的「狙神」,但尚且不能保證一槍一個敵人。

「神槍手」如此,那普通士兵呢?

這是我們絕不會想到的差距。

據數據統計,抗日戰爭期間,中國總共消耗 子彈17億~18億發

而據中國革命軍事博物館記錄,我軍 擊斃侵華日軍約55萬人

也就是說,平均每 3090~3272發子彈 能消滅一個日軍。

一定有人困惑於如此巨大的消耗,但我們要知道,參軍抗日的士兵,大都是沒有射擊經驗的普通人,而在那個物資奇缺的年代,絕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用幾千幾萬發子彈培養一個軍人。

所以許多人在上戰場前,甚至沒開過幾次槍。

不僅如此,抗戰時期我軍用的武器大都不及敵軍精良,後坐力強、射程近、精度差是通病,因此命中率也低。

這些令人無可奈何的原因,導致每年彈藥消耗量以驚人的速度增長。

當然,這只是一種粗略的演算法,並沒有將訓練耗損、戰爭遺失等情況算進去,但是不可否認,戰爭背後不只有血淋淋的犧牲,還有龐大的軍火開支。

在那個吃喝尚且是大問題的年代,我軍是如何獲得武器裝備呢?

搶奪與收繳

【遊擊隊之歌】中有一句歌詞廣為流傳:「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

說的是抗戰時期,我軍「搶」敵人的武器用。

這是我們最常聽到的方法,也確實在某些時候解決了我軍燃眉之急。

例如1939 年,雁宿崖、黃土嶺戰鬥中,我軍繳獲彈藥5.35萬發。

1940年大龍華戰鬥中,繳獲彈藥5萬發。

1944年,晉綏部隊繳獲9.2萬發。

收繳敵軍槍支彈藥幾乎在每場戰役中都會發生,這是最常見的方法,但絕不是最好的方法,甚至可以說是最差的。

一方面,這是一個有「消耗」的方法。

敵人不可能把武器裝備白白送給我軍,戰士們要想拿到,就得去「搶」,而「搶」就不可避免地用槍用炮。

一場戰爭下來,消耗的槍支彈藥數量往往要比戰後收繳的多得多。

據統計,從1938年6月到1939年3月,新四軍打了大大小小299場戰役,共繳獲1924條槍支,也就是說,每次戰役僅能繳獲6支槍。

林彪曾回憶說:「日軍戰敗負傷亦不肯繳槍」。

另一方面,這是一個有「風險」的方法。

要想大批次繳獲武器,要麽是敵軍倉皇撤退,連武器都來不及運走,要麽是被全部殲滅或俘虜。

在實際戰鬥中,這兩者都很少發生。

就算這些情況出現,敵軍也會想方設法使絆子。

諸如在武器庫周圍埋放地雷,拔掉撞針,或者直接將武器損毀。

也因此,抗戰期間八路軍極少直接使用繳獲的武器,而是要先經過縝密檢查,確認安全後再投入戰場。

由此不難看出,讓「敵人給我們造」武器無異於杯水車薪,雖然能緩解我軍軍火消耗的壓力,但要支撐整個戰爭,還得另辟蹊徑。

其中一條路,就是靠國民政府撥發。

申請與撥發

自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以來,日軍長驅直下,先占平津,後犯淞滬,緊接著從華北打到華中。

在日軍猛烈的攻勢下,蔣介石不得不放棄剿共方針,與中國共產黨聯合抗日。

作為合作條件,國民政府要向我軍提供部份武器裝備。

合作之初,國民黨軍隊在正面戰場節節敗退,蔣介石心急如焚,迫切需要我軍出兵緩解局勢。

為此,國民政府撥發裝備十分痛快。

1938年4月,國軍將領第二戰區副司令長官衛立煌前往延安,順帶探望在平型關戰役後負傷的林彪。

交談之中,林彪向衛立煌表示,我軍急缺彈藥,希望第二戰區能提供幫助。

衛立煌當即答應下來,僅一個月後,就送來了彈藥100萬發,手榴彈25萬顆。

諸如此類的情況不在少數,據統計,僅1938年一年,國民政府就向我軍提供彈藥546 萬發、手榴彈 7.3 萬枚。

然而,交好時間並未持續多久,合作期間依舊摩擦不斷,蔣介石為限制我軍發展,大幅縮減武器供給。

1939年,國民政府發放軍火縮減至子彈 335 萬發、手榴彈 6 萬枚。

同年12月,蔣介石去電一封:「第八路軍未結束綏德開往河東以前,切勿再發械彈。」

自此,國民政府不再向我軍撥發武器。

雖然國民黨曾「慷慨」過一段時間,但所提供的彈藥不及消耗的6%,僅能解決我軍兩三年的武器供給問題。

但好在天無絕人之路,當「友軍」靠不住的時候,我軍還能尋找「外援」。

援助與購買

抗日戰爭不僅僅是中國的反侵略戰爭,還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一部份,所以在國際上,還有許多盟友。

其中對我軍援助力度最大的是蘇聯。

蘇聯是抗戰初期唯一向我軍提供國際援助的國家,其他國家都因「綏靖政策」作壁上觀,堅持「中立」態度。

一方面,當時蘇聯與中國共產黨一直保持友好關系,所以面對求助,願意伸出援手。

另一方面,日軍不僅僅對中國野心勃勃,還對蘇聯這塊「肥肉」虎視眈眈。

因此,蘇聯援助中國,也是為了阻止日軍北上,侵略西伯利亞領土。

從 1937年到1939年,蘇聯共向我軍提供坦克82輛,飛機985架、大炮 1300多門、機槍1.4萬多挺,彈藥不計其數。

蘇聯的支援幫助我軍度過了抗戰最為艱難的時期,將日本這條「野狗」牢牢拴在了中國。

此後,隨著時間的推移,法西斯勢力日益擴張,逐漸將魔爪伸向美、英、法等國。

當西方各國利益被侵犯時,「綏靖政策」自然瓦解,世界反法西斯國家開始相互合作。

據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統計,從1941年至1945年,美國提供各類槍械超19.6萬支、大炮8243門、槍榴彈筒1.61萬具等。

除此之外,還有比利時提供的步槍5.4萬支、彈藥3800余萬枚,英國提供的彈藥1600余萬枚,義大利提供的裝甲車101輛等等。

當然,還有許多反法西斯國家雖然沒有直接進行軍火援助,但也在經濟、醫療、技術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

事實上,除了這些人道主義援助外,還有一個國家曾在抗戰時期向中國提供過武器,但這個國家極少有人知道。

那就是德國。

德國作為法西斯國家,為什麽會向中國提供援助?

實際上,與其說是援助,不如說是交易。

正如丘吉爾所言:

「一個國家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德國雖然與日本是同一條船上的螞蚱,但德國稱霸世界需要「錢」,而中國反侵略需要「武器」。

因此,中德一拍即合,進行了多次軍火交易。

1937年,德國向中國出售各類炮彈20余萬枚、炸彈6萬枚、子彈5000萬發。

1938年初,中國又從德國手中購買了各類槍械35萬支、子彈6億發、大炮1000門。

此後,隨著二戰局勢深入,日德關系加深,中德關系惡化,兩國逐漸減少交易,至1941年,兩國徹底斷交,軍火交易也就此結束。

當然,除了德國外,與中國進行過交易的國家還有很多,盡管這些武器是「有償」的,但與領土和人民相比,「錢」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生產與修復

收繳、撥發、援助、購買,以上所說的方法靠的都是「外人」,但俗話說:「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我軍除了從別人手中獲得武器外,還能自己制造。

早在抗日戰爭初期,中國共產黨就有了自制武器的想法。

1931年10月,中國共產黨獨立創辦的第一家兵工廠——官田兵工廠在江西省興國縣落地。

從1931年到1934年,這座兵工廠共生產步槍4萬多支,子彈40多萬發、手榴彈6萬多枚,地雷5000多個。

此後,黃崖洞兵工廠、陜甘寧賓工廠、金山兵工廠等相繼建成,為我軍源源不斷生產武器。

當然,自制武器雖然是我軍軍火主要來源之一,但其缺點也很明顯,例如成本高、產量少、耗時長,而這主要是由技術落後導致的。

技術的提高需要經年累月地研究,但戰爭卻一刻也等不得。

因此,為了保證前線軍火供給,我軍想到了另一個法子,那就是修復用過的、損毀的槍支彈藥。

於是乎,每場戰爭結束後,戰士們都要盡可能將散落的廢棄子彈、手榴彈、槍支等收回,再交由兵工廠進行修復。

盡管這樣一來節省了很多時間與成本,但翻新裝備依舊不是件簡單的事。

例如子彈射出後,彈殼能反復利用,彈頭卻要重新制造,即使是當時有名的第一師第一旅兵工廠,一個工人一天也僅能生產30~40個彈頭,更遑論填充火藥、韌化彈殼等諸多工序。

言至於此,不難看出,無論哪種方法,都不能讓我軍軍火「富」起來,只要談及此,永遠只有一個字,「缺」。

「缺」軍火意味著更多的失敗、更多的犧牲。

我們常說人民軍隊艱苦,打仗只能靠「小米加步槍」,但我們不知道的是,不是人人都能有小米喝,也不是人人的步槍都能打出子彈。

也許國軍還有「3000多發子彈換一個敵人」的資本,但我軍卻只有「三發子彈一個敵人」的號召。

不是因為我們的戰士都是「神槍手」,而是因為現實給不出第四發子彈。

當他們打完子彈,拿起紅纓槍、大鍘刀,迎著敵軍的子彈沖出戰壕的時候,敵軍正在看著他們嘲笑:

「一群會動的木頭。」

今天,我們的戰士再也不會為幾支槍爭得頭破血流,但這恥笑聲依舊時時回響,依舊如芒刺背。

-END-

【文| 幹果】

【編輯| 長庚】

參考文獻:

趙軍號 萇軍紅 馬曉榮:【抗戰期間八路軍武器彈藥來源】

孫艷玲:【抗戰時期蘇聯援助中共武器問題初探】

軍事史林:【抗戰期間新四軍如何制造武器彈藥——由吳文毅的回憶談起】

赤峰學院學報:【抗戰期間世界各國對中國的援助政策】

同濟大學學報:【抗日戰爭中的國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