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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智庫報告:「南海仲裁案」相關方連犯三錯

2024-07-14軍事

中新社北京7月12日電 (記者 李曉喻)「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至今已有8年。據中國智庫11日釋出的報告,該仲裁案相關方連犯三錯。

一錯,錯在選擇仲裁這種方式解決南海爭端。

由華陽海洋研究中心、中國南海研究院、中國國際法學會釋出的這份【南海仲裁案裁決再批駁】報告指,對中菲南海爭端,應透過雙方協定自行選擇的談判方式來解決。中菲之間的多份雙邊檔也提及雙方同意以談判方式解決有關爭端。

報告稱,南海問題事關多國,領土主權爭端和海洋劃界問題相互交織,牽涉歷史、政治、法律等眾多因素,絕非一紙裁決所能解決得了的,更不用說是完全「選邊站」式偏袒一方打壓另一方的不公正裁決。

二錯,錯在仲裁裁決不公平正義。

仲裁庭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目前確立海洋權利的唯一依據,取代了一般國際法中先前存在的任何歷史性權利。

對此報告稱,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是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確立的,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報告明確,中國根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主張並享有南海海洋權利,從未放棄任何長期確立的歷史性權利。中國的歷史性權利與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的權利可以共存。仲裁庭否定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主張,是過於簡單化的錯誤做法。

此外,仲裁庭還否定中國以南沙群島整體主張海洋權利。

報告指,這一邏輯存在嚴重錯誤。將群島作為整體主張海洋權利,是習慣國際法上久已確立的規則。目前世界上擁有遠海群島的約20個大陸國家中,有17個以其遠海群島整體主張海洋權益。

報告認為,歷史上中國人民和歷屆中國政府也將南沙群島視為整體,得到國際社會特別是周邊國家的承認。

報告並指出,仲裁庭完全無視中國南沙群島和中沙群島的許多島嶼上植被密布、果蔬牲畜齊全、漁民長期存在等事實,執意裁定所有「高潮地物」均為「巖礁」,連太平島也不例外。仲裁庭在島嶼認定方面錯誤解釋和適用公約,得出明顯荒謬的結論,引起國際法學界廣泛質疑和批評。

三錯,錯在將此非法無效的仲裁裁決奉為「圭臬」。

近期,菲律賓以坐實該仲裁裁決為目的的法律動議和海上行動增多。一些域外國家也以仲裁裁決為由,向中國政府施壓,要求中國「尊重」或「執行」裁決。

對此,報告指出,將非法無效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奉為「圭臬」,反映了個別域內國家試圖坐實裁決、強化單方面主張的戰略誤判,也反映了一些域外力量攪動南海局勢、挑撥中國與東協國家關系的險惡用心。這無益於國際法治的健康發展,也不利於南海的持久和平與穩定。

華陽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長、中國南海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吳士存直言,一些國家並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裁決對當事國妥善處理南海爭議、對南海地區的規則構建、對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對基於國際法的國際秩序所造成的嚴重破壞和巨大危害,甚至還對其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他指出,裁決不可能給南海帶來和平與安寧,仲裁裁決已經成為南海和平穩定的「麻煩制造者」、中國與有關當事國雙邊關系的「攪局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