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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錯誤的表現形式(三)——偷換概念

2024-04-02軍事

邏輯學是一門關於思想和推理的藝術,邏輯能力的高低與誤解產生的機率成反比。錯誤邏輯推理通常以直接作用於人的情感的方式來戰勝正確的邏輯推理。

——摘抄

上一篇筆記中討論的「 中項不周延 」 屬於 形式謬誤 ,是偷換概念這種邏輯謬誤中的一種。 偷換概念的錯誤還有很多表現形式,不僅僅存在於論證過程中,更多的表現是非形式謬誤這類邏輯錯誤。

在我們的語言文字中,存在著很多的多義詞或多義字,意味著同一個詞語或同一個字,會有不同的意思。這種情況就會導致一個潛在的問題,同一個詞或字會產生模糊不清的多種含義。

論證的時候,經常會出現 有意或無意使用某個詞語指代不明 的情況,這就會導致邏輯錯誤。 如果這個邏輯錯誤的發生是有意的,那就是明顯地以欺騙為目的,故意使用多義詞進行論證。

偷換概念也是一種常見的詭辯手法。

偷換概念的邏輯錯誤可以出現在論證過程中的任何一個過程,任何一個詞語中 ,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

(1)任意改變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使之變成另一個概念。

(2)利用多義詞可以表達幾個不同概念的特點,故意把不同的概念混淆起來。

(3)抓住概念之間的某些相似之處,抹殺不同概念的本質區別。

(4)混淆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

以三段論為例,用邏輯表達公式來說明這種錯誤的形式:

詞語M有兩個意思M1、M2

如果P,那麽M(M1)

如果M(M2),那麽Q

結論:P,所以Q

顯然,這個邏輯推理是錯誤的 。因為它實際上應當是:

如果P,那麽M1

如果M2,那麽Q

結論,P,所以Q

分析:

M1、M2有著不同的概念,P與M1之間存在關聯關系,不代表P與M2之間有著同樣的關聯關系,即使M2與Q之間存在關聯關系,也無法論證P與Q之間存在關聯關系。

偷換概念的邏輯錯誤告訴我們,論證時,一個建立在多義詞基礎上的前提,其結論有可能是不可靠的;或者使用同義詞和近義詞的時候,故意混淆兩者的本質區別,從而得到某個不可靠的結論,等等。

在論證的時候,或者接受別人論證結論的時候, 需要註意多義詞的不同詞義之間的區別(內涵、外延等)以及近義詞的本質差別等 。正確的論證,首先就要對其中的關鍵詞語進行明確定義,並且在本次論證中始終堅持這個定義。

例如「國家」這個詞 ,根據百度百科:

國家是政治地理學名詞 。從廣義的角度,國家是指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領土、政府或者歷史的社會群體。從狹義的角度,國家是一定範圍內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體形式。

國家又是一個政治的、階級的範疇,國家是一種政治組織 (政權),是統治階級的權力組織,是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上層建築,是上層建築中最主要的部份,是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 國家的核心是政權。

簡單來說,國家這個詞至少有兩個概念:一個是政治地理學概念,指的是在一定地理範圍內的人及土地;另一個概念是政治(階級)的概念,指的是在一定地理範圍內的政權組織。

那麽, 在進行論證的時候,如果用到了「國家」這個詞,就必須對這個詞的概念進行準確區分。

例1:詞語的概念差別

軍史專家羅援說: 國家安全的重中之重是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和道路安全,政治安全是國家的根本,是一個國家最根本的需求,一切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條件。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本固方可邦寧,這是歷史上經驗教訓,在政治安全領域的體現。

專家的這段話中,「國家」的概念是什麽?

這個問題留給讀者自己分析。

同時,請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在中華大地的數千年歷史中,從秦朝開始一直到清朝、中華民國,它們算不算「國家」?

這些國家的滅亡,是地理意義上的國家滅亡還是政權意義上的國家滅亡?

政權意義上的國家滅亡,是否等同於地理意義上的國家滅亡?

我們要守護的「國家安全」,是「國家」的哪一個概念?

一個普通人,是否需要為政權意義上的國家興亡而承擔責任?

例2,簡單討論一下「文明」和「文化」兩個近似概念:

根據百度百科,摘錄如下:

文化 ,廣義指人類在社會實踐過程中所獲得的物質、精神的生產能力和創造的物質、精神財富的總和 ,狹義指精神生產能力和精神產品,包括一切社會意識形式:自然科學、技術科學、社會意識形態,有時又專指教育、科學、藝術等方面的知識與設施。

文明, 是使人類脫離野蠻狀態的所有社會行為和自然行為構成的集合,這些集合至少包括了以下要素:家族、工具、語言、文字、宗教、城市、鄉村和國家等等。

從以上的定義中,我們 很難分辨文化與文明的差別, 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兩個定義說明, 在世界範圍內,沒有西方與東方之分,只有文化與文明的差別。

那麽,如何區分文化與文明呢?

網上曾經有一個段子:

文化與文明的區別是,文化會驕傲地告訴你,屎有一千種吃法;而文明則對你說,屎不能吃。

下面摘錄【世界文明史】書中的部份內容, 學者何懷宏關於文化與文明的五大區別

  1. 文明與野蠻相對,文化卻能和野蠻共存共生。

文明是文化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在遠古時代,通常以城市的出現為標誌;在現代,文明與殘忍和野蠻相對,包含各種合乎禮儀規範的文明觀念和行為,但文化卻更原始、更多元,可以指原始社會的文化,即使狩獵采集的原始部落,也可以擁有文化。文化可以是文明的,也可以是野蠻的。

  1. 文明具有普世性,文化具有特殊性。

文明比文化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文明之中包含地域、社會、民族、宗教等多重元素,如基督教文明、伊斯蘭文明、古希臘文明、中化文明等;文化意味著多元,它通常是某一個民族特殊的產物,如中國的茶文化、戲曲文化、瓷器文化、蒙古族遊牧文化、陜西窯洞文化等。

  1. 文明易於傳播,文化偏於固守。

文明是一種能被人廣泛接受的普遍秩序,文明的成果要比文化的成果更容易傳播;文化卻是一種歷史深化的結果,往往存在地域性和特殊的限制,很難被世界其他族群所接受,比如中國的纏足文化,東南亞的獵頭文化等。

  1. 文明一定包含物質,文化卻可以是純粹的精神。

任何文明都會產生物質的創造,尤其是在建築方面,但文化卻不一定如此。有時候文化經常表現為一種精神文化,如人們常說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如此。

  1. 文明是確定的,文化是彌散的。

一般認為,人類文明是從一萬多年前開始的,但人類文化卻沒有這樣一個統一的、明確的歷史。它一般包含三個要素: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文明的概念比文化更廣大、更固定;文化的概念比文明更細微、更彌散。

關於文化和文明的關系,易中天教授曾說,他非常認同馬未都先生的一個觀點, 「文明求同,文化存異」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西方與東方之分,只有文明與文化的區別,人類要往前發展,文明是大趨勢,若強行改造文化,只會引起排異反應;反過來, 一個社會若不想走進死胡同,便不能以特殊為由,拒絕人類世界普遍認同的文明觀念,否則就會慢慢失去生命力,最終重返野蠻。

(願文明之花如春天的花兒一樣盛開,筆者拍攝於2024年3月31日)

最後想說,任何一個論證都必須保證的是,作為前提和結論的陳述或判斷都必須為真,且不能違背邏輯學的基本規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分理由律),否則這個論證得到的結論是不可靠的。

如果違背了邏輯學的基本規律,推理過程正確也不能得到正確的結論!

歡迎大夥點贊加個關註,讓我們一起來學習邏輯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