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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年前,那個撿到價值10億鉆石無償上交的女孩,收到了什麽獎勵?

2024-03-03軍事

在金錢和利益面前是最考驗一個人品格的時候,有的人最終成為了金錢的奴隸,甚至被利欲熏心走上了違法的道路,最終的結果往往是人財兩空得不償失。而有的人卻能夠守住自己的本心,不被利益所迷惑,堅持做正確的選擇,曾經有一名叫魏振芳的小姑娘就是一個很好的榜樣。

1977年12月21日,山東省臨沭縣華僑鄉常林村的社員們,一如往常一樣的在田地裏勞作。不知不覺太陽又落山了,大家都收拾收拾準備回家,只有21歲的魏振芳還沒離去,因為她想將剩下不多的地都挖完。

誰知魏振芳挖出了一個雞蛋大小的透明石頭,她好奇的將石頭撿了起來,拿在手上一看,石頭在落日的余暉之下竟閃閃發光,雖然魏振芳沒有上過學,但是「金剛石」還是聽說過的,這絕對是個寶貝,於是魏振芳把它帶回了家

魏振芳家裏除了父母之外,一共還有8個兄弟姐妹,而魏振芳是家裏的老七,下面還有一個弟弟,魏振芳是母親在討飯的時候在路上生的,家裏比較的迷信,認為魏振芳註定了就是一個要飯的命,哪裏經受的起這麽大的寶物?

後來魏振芳見到寶物的事情也傳開了,村長把事情報告給了縣裏,縣裏很快來了專家,經鑒定這是一顆十分優質的鉆石,是世界第二大也是亞洲第一大的天然鉆石,這顆鉆石的價值難以估量,放到現在如果售賣至少10億起步。

為了保護魏振芳的人身安全,專家們都勸魏振芳上交。這顆鉆石真不是鬧著玩的,如果投機倒把的人弄了去,也是國家的一大損失。

魏振芳的想法也是上交了,可是魏振芳的哥哥卻說:「這塊鉆石是俺魏家的傳家寶,俺要自己留著,好傳給子孫後代。」

最後魏父下了決定:「這塊鉆石是誰買也不賣,誰要也不給,俺要領著閨女到北京,上交給國家。」父親的話算是一錘定音,魏家再無人反駁。

1978年1月3日,新聞聯播節目裏向全世界釋出了魏振芳拾寶獻寶的訊息,魏振芳獻寶的訊息一時間轟動了國內外,魏振芳也成為了家喻戶曉的名人。

除了新聞報道之外,1978年1月7日臨沭縣還召開了千人慶功大會。會上魏振芳頭戴花環,在眾人的掌聲領取了千元的獎金,領導還征求她的意見給予其他的物質獎勵。沒想到魏振芳沈思了良久,只提出希望給大隊發放一架拖拉機的請求,這個要求自然是被滿足了。

魏振芳在幾億分之一的機率下降到了這顆巨大的「常林鉆石」,更難能可貴的是,魏振芳卻並沒有在巨大的誘惑下迷失本心,在面對公與私、義與利的考驗時她堅定的選擇了前者。在國家給予獎勵的時候,魏振芳又率先為大家的利益考慮,最終她收獲尊敬和贊譽。如今的魏振芳依舊在田地裏和一家人辛勤的勞作,用自己的汗水創造財富,日子過得安穩且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