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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名趣談|德國的「國務秘書」和「議會國務秘書」有何區別?

2024-04-25國際
關於德國的報道中常有「國務秘書」和「議會國務秘書」的頭銜出現,比如聯邦外交部國務秘書巴格爾、聯邦內政和國土部議會國務秘書厄茲德米爾。這個「國務秘書」是「議會國務秘書」的簡稱嗎?它又是什麽級別的職位?
首先要說明:這是兩個不同的頭銜。
德國聯邦政府中沒有副部長職務,副部長的職能由國務秘書(Staatssekretär)和議會國務秘書(Parlamentarischer Staatssekretär)承擔,兩者在身份、任務和選拔任命方式上都存在不同。
根據德國【議會國務秘書法律關系法】,議會國務秘書不是公務員,不受德國【聯邦公務員法】管理;國務秘書是公務員,受【聯邦公務員法】管理。順便說一句,德國聯邦總理和各部部長同樣也不是公務員。
按照法律規定,聯邦總理和各部部長可以擁有議會國務秘書。議會國務秘書原則上必須是德國聯邦議院議員,但總理的議會國務秘書不必滿足這一要求。議會國務秘書代表並協助聯邦部長履行其政治和專業職責,特別是在議會全體會議、議會各委員會、聯邦內閣和公眾面前等場合。議會國務秘書由聯邦總統任命,如果部長離任,其議會國務秘書也必須自動卸任。
國務秘書是聯邦政府各部中最高級別的公務員,地位僅在部長之下。因此,國務秘書也被稱為公務員國務秘書(beamteter Staatssekretär)。聯邦各部對本部國務秘書的任命有較大影響力。國務秘書代表部長處理部內重要事務。如果部長缺席,國務秘書有權對其他同事作出指示。正因為如此,有人將德國各部的國務秘書直接稱為「副部長」。這種稱謂比較準確地體現了其職能,但實際上並不準確,也不恰當。
此外,在德媒的新聞報道中,有時還會出現「國務部長(Staatsminister)」這一稱呼。【議會國務秘書法律關系法】規定,在聯邦總理與相應部長達成一致且向聯邦總統提議的情況下,聯邦總統可授權議會國務秘書在其任期內或執行特定任務時使用「國務部長」這一頭銜。例如,在聯邦總理府和聯邦外交部任職的議會國務秘書通常有「國務部長」頭銜。
因此,撇開總理府不說,德國聯邦各部的國務秘書和議會國務秘書的職責都是協助部長的工作,但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是公務員,負責處理該部事務,而後者有聯邦議院議員身份,更多時候需要去闡述和維護部長的政治主張。(文/梅鵬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