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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第二十條】: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某些蠅營狗茍的人的問題

2024-02-20電影

有人說,電影【第二十條】,說的是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的法律問題。

表面看,故事講述的,確實是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的事。

但只要稍加思考既可看出,這哪是什麽法律問題,分明是人的問題——【刑法】第二十條不是今天才制定的,而是早已有之。

是少數執法的人沒有認真執行,才鬧出了無數的人間悲劇。

(1)

殘疾女被村霸兒子強奸欺淩,強奸之前把她丈夫銬在了門外。

完事後放開了她丈夫,並對他丈夫說:我們歡喜一次,給你二百塊錢。你在門口放哨,我再加你一百。

受辱的丈夫奮起反抗,雙方撕打起來。村霸兒子想用長刀砍殺丈夫,丈夫用剪刀亂捅,致村霸兒子死亡——丈夫被抓起來了。

村霸想私了,逼迫殘疾女簽字不要告強奸,殘疾女被逼無奈,跳樓摔成重傷。

(2)

公交司機見到幾個流氓侮辱女孩,上前制止卻被流氓揍了一頓。司機操起小箱子把流氓砸傷,司機卻被判入獄。

(3)

檢察官的兒子在校園制止霸淩事件,雙方發生打鬥,檢察官兒子將一霸淩者打傷。

對方唆使社會人員在半路打傷檢察官兒子。母親前去理論,雙方發生撕扯,對方倒地骨折,母親被抓起來了。

這三件事,再明顯不過,都是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

【刑法】第二十條早已說得明明白白:

為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為,造成對方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對嚴重危及他人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對方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如此清楚的法條,卻被置之不理,依然模糊正當防衛的界線,讓好人受氣壞人囂張。

這還是法律問題嗎——這不就是人的問題嗎?

當年拍攝【三國演義】,導演王扶林規定,劇中的語言必須是能聽懂的古語。

只有聽得懂,才能被觀眾接受。

但又必須是古語,才能體現出那個時代的風貌,否則就變味兒了!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操耳!

這是著名橋段煮酒論英雄裏曹操的一句話。

但擔心觀眾聽不懂 「操耳 」這兩個字,就改成了: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曹操耳!

這麽一改,確實能聽明白了,但那種古香古韻的味道卻沒了,也失去了曹操驕橫跋扈的特色。

就為這一個字,眾多編導經過反復推敲,最後決定還是恢復原著。同時加上字幕,讓觀眾能理解「 操耳 」指的就是曹操。

為此可以看到,

當年的老藝術家們,對藝術一絲不茍精益求精的敬業精神,確實讓今天的我們嘆為觀止。

反觀如今的某些司法人員,依仗他們掌握著話語權和執法權,面對再清楚不過的法條,為了圖省事少麻煩,不顧弱勢群體的利益而肆意枉為——哪還有一絲一毫的敬業精神。

更有甚者,出於某些擺不到陽光下的齷齪目地,某些人竟然可以姿意枉法。

比如河北遷西的馬樹山老爺子,他分明是按照【憲法】和【黨章】賦與的權利,按正常渠道實名舉報。

但卻被以誹謗誣陷罪拘留,批捕,起訴到法院。多虧最高檢發聲,他才被無罪釋放,才避免了牢獄之災。

這哪裏是法律的問題,分明是人的問題。是某些人為了達到不可告人之目地,為了拿不到陽光下的蠅營茍茍,才做出的卑劣伎倆。

比如山東於歡的辱母案。

惡人當著眾人和於歡的面,掏出生殖囂在於歡母親眼前擺弄,並毆打上前制止的於歡。血氣方剛的於歡操起桌上的水果刀亂捅,剌傷惡人致其死亡。

於歡一審被判無期,後被改判五年。

無期和五年差距巨大,顯然是對刑法20條的誤判。這能是法律的問題嗎,明顯是人的問題。

但是,對判決無期的那個法官,好像沒什麽事似的,竟然安然無恙。

要知道,他這個判決能毀掉別人的一生,怎麽可以沒事呢。

所以才有了以下金句:

一次犯罪汙染的只是一條河流,

而一次錯誤的判決,汙染的卻是整個水源。

正因如此,才導致好人受氣壞人囂張的惡習持久不衰!

我們辦的不是案子,而是一個人的一生。

法律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出手的代價更大。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以上這些最簡單,最樸實的道理,本應該是再簡單不過的常識。

而現在卻成了金句,成了老百姓的翹首期盼——這不僅是法律的悲哀,更是少數執法者的荒唐,人民群眾的悲涼!

斑馬咬傷了獅子。

獅子作為原告,把班馬告上了法庭。

法官問:斑馬為什麽咬你?

獅子說:我吃它的時候,它反抗咬傷了我。

法官說:斑馬傷害的罪名成立,被判入獄。

這種不分青紅皂白,不問過程只看結果閉著眼睛判案的情形,在當今已屢見不鮮。

比如2023年,有小孩在列車上不停地蹬踹前排座椅,家長卻無動於衷。

當前排旅客喝斥小孩後,家長卻聲稱對方態度不好,先動手打人。

對方還手後,卻被家長報警。警方給雙方各打五十大板,理由是,對方還第一巴掌是正當防衛,還第二巴掌就是防衛過當,算互毆。

這豈不是和獅子狀告斑馬一模一樣嘛?

更滑稽的是,

事過多年,當獅子已安享晚年死去後,案子才被翻了過來。

於是有人說: 正義雖然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這是哪個混x發明的詞匯,簡直是混x透頂!

這種遲到的正義還能叫正義嗎——說破大天也只能叫真相,是撥亂反正的真相大白而已。

電影【第二十條】就是要透過三個案例告訴人們——正義不要總是遲到——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是悲哀。

當然,【第二十條】也不可能完全脫俗。最後也搞了個光明的結尾,由最高層出面演變成了大團圓——讓惡有惡報,善有善報。

但它也確實讓我們切切實實地領悟到:

人民群眾覺醒的曙光正在閃爍,預示著翻天覆地的變革正在呼嘯而來——人們已經意識到自身的力量和價值,不再沈默和被忽視。

所以說,這回老謀子確實是辦了一件好事。

一向以為,張藝謀也就只能拍些大哄大嗡,大紅大紫,大場面大特技,表面上轟轟烈烈,實際卻形式大於內容的無厘頭爛片。

沒想到這回他確實辦了一件正事,必須為他點贊——老謀子,是條漢子,好樣的!

同時我們還必須認清,

——法律始終沒有錯。

——錯誤是在極少數肆意曲解法律,蠅營茍茍的壞分子身上。

事到如今,電影【第二十條】的票房多少已經不重要了,甚至可以說是無足輕重。

重要的是讓所有的執法者們多看幾遍這部影片。

讓他們從心底真正認識到片中的一句話:

如果我們不能讓這個母親重燃希望,我們有什麽資格穿上這身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