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中國美術館、中國國家畫院:
為培養和扶持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才,提高美術館自主策劃展覽能力,提升美術館專業化建設水平,文化和旅遊部2024年繼續實施「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現將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1.各級各類國有美術館(包括藝術博物館、展覽館、美術名家紀念館等)以及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民營美術館均可推薦在本單位任職的1名青年策展人員參與申報。申報人年齡應在45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獨立策展經驗者優先。已經入選過該計劃的策展人不得再次申報。
2.申報人須送出1份完整的展覽策劃方案。鼓勵基於20世紀中國美術史及美術家個案研究、美術館藏品研究或本地區美術資源策劃展覽。
展覽策劃方案應由申報人獨立策劃,具有原創性,不涉及抄襲等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展覽計畫規模適中,切實可行,經費預算合理,須於2024年7月之後實施,原則上應在一年內實施完畢。
3.各申報單位應對申報人送出的展覽策劃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出具推薦意見,並承諾為實施展覽策劃方案提供保障條件,確保展覽計畫在本館按計劃實施。
(二)申報方式
1.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負責動員和組織本地區、本系統符合條件的美術館參與申報。
2.各申報單位須填寫【2024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申報書】(可從文化和旅遊部政府入口網站下載),按照申報書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地方申報單位逐級報送至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稽核;軍隊系統申報單位報送至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稽核;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美術館可直接報送。
3.各申報單位應提供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證書等相關資質證明檔影印件,民營美術館還須提供民辦非企資質證明。
4.各申報單位應在信件封面註明「2024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申報材料」字樣,並同時送出申報材料的電子版檔(包括申報書以及申報書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資質證明等)。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10日(以當地寄出郵戳為準)。
二、評選工作
文化和旅遊部藝術司將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專家小組,於2024年5月—6月開展初評、復評工作。初評將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評審,遴選30名策展人納入培養範圍,並指導完善展覽策劃方案。復評將透過學員匯報答辯方式對完善後的展覽策劃方案進行評審,遴選10個策展人計畫,評審結果將在文化和旅遊部政府入口網站公布。
三、扶持工作
(一)對初評入圍的策展人進行集中培訓。具體培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培訓費及培訓期間食宿費由主辦單位負責,學員往返交通費由申報單位負責。
(二)組織專家對初評入圍的策展人及其策劃方案給予具體指導,提升策展人的專業水平。
(三)組織專家對復評遴選出的10個計畫進行一對一的方案深化指導。
(四)文化和旅遊部將分別為透過初評、復評的計畫頒發證書。
四、監督與驗收
入選計畫須嚴格按照修訂後的方案執行,不得變更展覽主題、展覽結構等內容。確需調整的,須報文化和旅遊部藝術司同意。入選計畫在相關展示和宣傳活動中,應在醒目位置標註「文化和旅遊部2024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入選計畫」標識。入選計畫實施完畢後,實施單位及策展人須向文化和旅遊部報送計畫總結,由文化和旅遊部藝術司組織專家對計畫實施情況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實施單位及策展人,三年內不得申報。
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應做好入選計畫實施工作的監督、指導和管理,各相關美術館和策展人應積極配合做好宣傳、推廣等相關工作,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其他事項
2024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的承辦工作由文化和旅遊部藝術司委托中華世紀壇藝術館具體負責,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人:高敬
聯系電話:010-84187739、13241843122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復興路甲9號中華世紀壇C段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4年4月18日